聾啞人使用通用手語“唱”國歌,也激發了全體公民的奮進力量
2021-03-05 15:19:10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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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下午,在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的開幕會上,當看到全國政協委員邰麗華和另外一位全國政協委員用手語“唱”國歌的一幕,人們無不動容。很多網友評價說,雖然聽不到他們的聲音,但感受到了通用手語國歌無聲的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國家通用手語方案》3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方案首次以聽力殘疾人手語使用者為主體,提出了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唱”國歌的規范。邰麗華說,每年全國兩會,當國歌響起的時候,她都會在心里默念國歌的每一句歌詞。通用手語國歌的出現,滿足了長期以來聾啞人想“唱”國歌的愿望。

唱國歌是公民義務的體現。國歌法規定了九種應當奏唱國歌的情形,其中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開幕、閉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的開幕、閉幕。然而,因為聾啞人的生理條件限制,他們無法像健康人一樣唱國歌。這也意味著當他們需要表達愛國情感時,少了一種通用的、為人所知的途徑。

盡管聾啞人可以使用手語進行交流,但在過去,缺乏一套權威規范的手語標準,聾啞人使用“方言手語”進行交流,不同地方使用的手語存在差異。《國家通用手語方案》的實施,在全國規范了標準手語,被形象地稱為“手語普通話”。聾啞人使用通用手語“唱”國歌,表達更加規范、準確,符合國歌的一致性和嚴肅性,有利于維護國歌的尊嚴。

國歌是國家的象征與標志,具有凝聚國民情感、激揚民族自信心的作用。廣大聾啞人愛國奉獻,履行公民責任,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各行各業創造社會價值,他們一樣有著表達國家認同和愛國主義精神的愿望和訴求。人的精神意志表達,不應該被身體條件束縛。正如邰麗華委員在接受采訪時所說的,這彰顯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精神斗志和砥礪前行的奮斗目標。

現代社會,殘障人士擁有和身體健康者一樣的生存權、發展權,為他們參與公共生活積極創造條件是社會應盡的責任。聾啞人能夠通過手語的方式“唱”國歌,對他們融入社會、進行正常的公民生活具有重要的意義。殘疾人克服身體條件的障礙,積極履行公民義務,社會也應不斷努力,推進公共場所適殘化改造,在就業、通勤等領域為殘疾人提供堅實支撐,充分保障他們的公民權利。

聾啞人使用通用手語“唱”國歌,也激發了全體公民的奮進力量。對于什么是愛國,怎樣表達愛國,也許人們有著不同的答案,但有一點是確定的,那就是集結在國旗之下,發出中國人、中華民族團結一致的聲音,在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勤勤勉勉、建功立業。在這個意義上,聾啞人“唱”通用手語國歌無疑具有示范價值,向所有人發出榜樣的光芒。

我們向兩位使用通用手語“唱”國歌的全國政協委員投以敬意的目光,因為她們為廣大殘障群體作出了表率,也因為她們用行動詮釋了愛國是一種多么樸素而偉大的情感,用這種情感傳遞了愛國的真摯內涵。無論面臨怎樣的不利條件,無論經受了什么挫折,愛國者的聲音永遠最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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