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女性群體有產假不敢休的怪圈,避免政策落地效果南轅北轍
2021-03-05 15:20:56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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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生育”成為今年兩會熱點,很多代表委員的提案、議案都與生育政策調整相關。如全國人大代表田春艷建議在鼓勵二孩的背景下,適當延長產假至6個月;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李建議實現強制男性陪產假;全國人大代表、華南師范大學教授林勇呼吁夫妻合休產假等。

現實中,無論是一線城市,還是廣大農村,育齡人口普遍呈現生育意愿下降的現象。“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成為很多家庭的困擾。面對人口形勢、生育觀念的深刻改變,“關照”女性的生育政策,似乎也到了全面調整的時候。

必須承認,新生命到來后的那段時間,不少媽媽身心疲憊,需要更多時間休整,恢復身心,適應母親這一新身份。延長產假,無疑能緩解女性的燃眉之急。實際上,隨著二孩政策的全面放開,全國已有多個省份將產假延長至158-180天不等。6個月產假,已是不少女職工真實享受到的福利。石家莊更是在《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中提出,經用人單位批準,女職工哺乳期可休假至嬰兒滿一周歲。

可面對政策大禮包,不少女性卻面露難色,擔心這一旨在解除后顧之憂的好辦法,執行中會不會打折扣,變成可望不可即的畫餅?甚至適得其反,變相催生女性就業危機,加劇女職工權益“流產”?還有人擔心,一味延長假期,女職工是否更難融入瞬息萬變的職場,降低職業敏感性,與社會生活脫鉤。

這幾年,女性求職就業環境似乎越來越難,一方面要經歷懷孕生產的不易,更多承擔喂養撫育的重擔,另一方面屢屢遭遇就業歧視和晉升天花板,無形中加劇了恐婚恐育的社會情緒。

這樣的擔憂,植根于真切的現實土壤。當代社會職場壓力倍增,崗位競爭激烈。很多用人單位為了避免“性別虧損”,在招聘條件上層層設障,想方設法對女性求職者關上大門。網絡上有不少人抱怨,延長產假、月經假等表面上的軟福利越多,女性遭遇的職場歧視反而越重,用人單位愈發將女職工視為負擔和麻煩。

正如國家衛健委在針對《關于夫妻合休產假的建議》的答復中指出的,從根本上解決女性在職場上的“弱勢地位”,僅依靠產假政策的變革是不夠的,需要各相關部門綜合施策,解決制約生育養育的多方面因素,才能真正營造有利于女性發展的職業環境。

想要化解理想與現實的差距,破除女性群體有產假不敢休的怪圈,需要全新審視職場環境和人力成本分擔機制,避免政策落地效果南轅北轍。

首先,女性職工的生育成本,不宜全部轉嫁在用人單位身上。應由政府出面加大投入,優化生育保險等相關機制,為企業兜底,用真金白銀的付出,鼓勵生育養育觀念的轉變。

其次,想要搬走女性身上的“壓力山大”,在“生育”政策上發力只是最后一環。只有積極消除男女職場不平等待遇,實現女性生育與職業發展之間的平衡,對求職女性及重返職場的媽媽們給予更多的機遇和寬容,才是破解女職工“恐生”的關鍵。

最后,倡導更多男性參與撫養育兒,實現夫妻合休產假,避免“喪偶式育兒”,促進育兒責任的公平分配。別讓養孩子變成女性一方的重擔,面對產假延長的呼吁,女職工才不會再喜憂參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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