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教育部網站獲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發布《關于下達2020年學位授權點專項合格評估處理意見的通知》。
《通知》指出,處理意見為“繼續授權”的學位授權點,可繼續行使學位授權。處理意見為“限期整改”的學位授權點,自發文之日起進行為期兩年的整改,2021年招生工作結束后暫停招生。整改結束后接受復評,復評結果認定為“合格”的恢復招生,復評結果認定為“不合格”的撤銷學位授權。
根據教育部網站公布的名單,學位授予單位主動提出放棄授權的學位授權點為重慶大學的藝術學理論。撤銷授權的單位及學科包括沈陽建筑大學的藝術學科,長春理工大學的會計學科,長春工業大學的法律學科,景德鎮陶瓷大學的會計學科,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的藝術學科,河南工業大學的法律學科。
《通知》指出,學位授予單位主動提出放棄授權的學位授權點和處理意見為“撤銷授權”的學位授權點,自發文之日起撤銷學位授權,5年之內不得重新申請,2021年招生工作結束后不得招生,在學研究生按原渠道培養、授予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