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宣傳廣告里的這位主角是教育專業人士,就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她不是教育專業人士,而是通過表演,扮演數學老師、英語老師或教育專家,誤導家長、學生的行為涉嫌虛假宣傳。”針對四大校外培訓機構雇用同一個“演員”假扮老師為他們宣傳的“神操作”,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朱巍如是說。
近日,同一個自稱有40年教齡的老師利用“分身術”同時為猿輔導、作業幫、高途課堂、清北網校四家在線教育培訓機構做廣告宣傳。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位“站臺者”的身份在資深數學老師、英語老師或教育專家之間隨意切換,被網友戲稱“全能教師”。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閆創接受未來網記者采訪時強調,“這使得嚴肅的教育話題變得過度商業化,不值得提倡,它也更容易誤導社會公眾。”
包裝假面老師忽悠青少年 屬違法廣告
《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于是,有培訓機構另辟蹊徑,包裝非專業人士假扮老師,以獲取家長和學生的身份認同。
廣告中的各種宣傳語也經常表現出該“老師”對教育很有研究、甚至堪稱資深教育專家的說辭,依此提高其權威性和說服力。
家長劉女士告訴未來網記者:“對于家長來說,看到這種把廣告演員包裝成資深教育工作者的宣傳視頻,就會信任‘站臺者’帶節奏的話。”
閆創表示:“實踐中,很少見同一個人既擅長數學/語文,又擅長英語的全能型老師。多個培訓機構卻雇用一個這樣的演員充當全能老師做廣告,涉嫌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及其家長。”
“這分明就是欺詐!”一位家長忿忿不平地說。
2020年10月28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校外教育培訓投訴情況專題報告”顯示,“虛假宣傳問題一直是培訓機構投訴的重災區。”
“教育類廣告到底用什么形式來拍,應該嚴格按照廣告法的規定。”朱巍接受未來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培訓機構讓同一個人假扮老師的行為顯然是有意讓大家誤以為該“扮演者”就是老師,無形中提高其可信度。因此,這種做法同樣違反了廣告法中對于教育、培訓廣告“不得用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的規定,屬于虛假廣告,更是違法廣告。
發布虛假廣告 平臺也應擔責
就在四家機構因虛假廣告登上熱搜,中紀委點名批評在線教育亂象后,部分培訓機構回應未來網記者稱,涉事的宣傳視頻已經下架或將盡快下架。
培訓機構把虛假宣傳視頻下架后,還用承擔法律責任嗎?
對此,朱巍表示,下架只是第一步,也是整改的必要措施。廣告主(培訓機構)審核不嚴,必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若確為虛假廣告,培訓機構僅僅下架廣告或整改是遠遠不夠的,依據《廣告法》規定,培訓機構應承擔涉嫌虛假宣傳的行政責任。”閆創進一步解釋道,行政責任主要包括下架、整改、罰款及在相應媒介上發布道歉聲明,以消除影響。如果發布廣告的網絡平臺成為廣告發布者,依據《廣告法》,培訓機構在應知和明知的情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若上述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廣告主、發布虛假廣告的平臺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閆創補充道。
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互聯網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應當配備熟悉廣告法規的廣告審查人員;有條件的還應當設立專門機構,負責互聯網廣告的審查。”若網絡平臺沒有對其明知或者應知的違法廣告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和制止的,會被要求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不過,在閆創看來,無論是對于培訓機構還是媒介平臺而言,上述處罰相對較輕,違法成本太低,以至于廣告亂象問題屢禁不止。
真實性是教培機構的宣傳底線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金主”把廣告業務外包給廣告公司去做。廣告主為了吸引眼球或賺取流量,想方設法雇人表演,甚至拼演技忽悠用戶,教育培訓機構也不例外。其中,還有培訓機構被質疑當面一套背后一套,通過虛假承諾,坑害消費者。
對此,市場監管、教育主管單位等國家有關職能部門不斷完善治理途徑,比如約談教育培訓機構,限期整改,給予行政處罰等規范廣告市場。
然而,在線教育培訓機構發展迅猛,尤其是大量資本的加持,刺激各大培訓機構掀起此起彼伏的廣告流量投放戰,以擴大宣傳效果,搶占市場份額。
由于教育類廣告的服務對象更多是面向青少年群體,因此,廣告的呈現形式更要嚴格按照廣告法的規定。在朱巍看來,“教育培訓機構的服務對象是未成年人,他們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此類廣告不能純靠忽悠,不能過于夸張地表演,真實性是底線。同時,必須遵守法律規定,恪守教育的本質。”
據《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閆創接受未來網記者采訪時說:“顯然,培訓機構要對廣告的真實性負責,不能夸大宣傳。”
那么,背離了教育本質的廣告亂象,該如何治理?
朱巍建議市場監管和教育管理部門加大管理督查力度,讓教育培訓機構遵循教育規律開展工作。
閆創希望相關部門加大對教育培訓機構互聯網廣告的監管,設立發布虛假廣告的黑名單進度,通過采購第三方監測軟件等實現及時有效的監管,解決教育培訓機構的廣告亂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