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這是職業教育法施行20多年來的首次大修。草案共8章58條,聚焦職業教育領域熱點難點問題,提出要提升職業教育質量和水平,擴大職業學校辦學自主權,國家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考試招生制度,為進一步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礎。目前,草案全文在中國人大網公布,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1年7月9日。
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
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草案明確職業教育的定位和實施原則,規定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實施職業教育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為此,國家將推進職業教育“學分銀行”建設,促進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以及其他職業教育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和轉換,建立完善國家資歷框架,使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
在提升職業教育質量和水平方面,草案規定擴大職業學校辦學自主權。職業學校依法辦學、依據章程自主管理,可以根據產業需求,依法自主設置專業,制定人才培養方案,選用或者編寫專業課程教材,設置教學過程和學習制度。為配合改革,國家將探索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考試招生制度。
推行學徒制度
鼓勵校企合作培訓
目前,中國已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職業教育體系,有1.13萬所職業學校、3088萬在校生,年均向社會輸送1000萬畢業生。如何把職業教育在做“大”的基礎上做“強”,著力解決職業教育領域的突出問題,成為此次職業教育法修訂的重要考量。
職業教育法于1996年公布實施,對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職業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發凸顯。然而,與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教育強國的要求相比,職業教育還存在著體系建設不夠完善、企業參與辦學動力不足、辦學和人才培養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
為促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養質量,草案規定,國家推行學徒制度,鼓勵企業與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合作進行學徒培訓;對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促進就業中發揮重要主體作用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獎勵、支持;鼓勵職業學校在招生就業、培養方案制定、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與相關行業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建立合作機制。
在師資經費保障方面,草案要求加強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健全經費投入機制,營造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社會氛圍。
草案修改要點
加強黨對職業教育的領導。
完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
完善職業教育體系,包括明確職業教育內涵、定位和實施原則、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框架。
推動多元辦學,包括強化政府統籌和行業指導職責,發揮企業職業教育主體作用,支持社會力量辦學。
提升職業教育質量和水平,包括擴大職業學校辦學自主權,促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職業教育社會評價機制。
加強對職業教育支持和保障,包括加強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健全職業教育經費投入機制,營造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