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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家長在“我想@領導”問政平臺求助:孩子因腹瀉請假,學校要求出具三甲醫院的甲流康復證明才能入學?
原文如下:
我的孩子在二七區大學路二小上學,因食用不當食品引起腹瀉請了兩天假,結果學校讓出具三甲醫院的甲流康復證明才能入學,此規定是否合理合規合法?這不是典型的懶政庸政不作為嗎?
我肯定學校初衷是好的,但是不能啥事一刀切吧?一個腹瀉也需要去市醫院就診嗎?那社區醫院存在的意義何在呢?
我想@領導平臺求助截圖
對此,鄭州市二七區教育局回復:
根據鄭州市教育局和區疾控中心的要求,自2月以來,二七區教育局要求各學校、幼兒園加強對師生關于春季傳染病的宣傳教育,嚴格落實晨午檢制度、傳染病報告制度、因病缺(勤)課追蹤登記制度等,并對因病缺課的師生員工,密接追蹤診斷結果和病情進展,精準掌握師生健康信息,增強傳染性疾病防控預警。
學生生病后,學校要及時告知家長到正規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如學生患甲流等傳染類疾病,愈后返校時需體溫恢復正常,提供正規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的復課證明(痊愈證明),方可返校上課;非傳染病提供正規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的診斷證明即可返校。
經了解,該校未按政策要求做好患病學生返校工作,區教育局已再次明確告知學校,務必嚴格落實患病學生返校政策,不得加碼。家長如有其他疑問,可隨時撥打咨詢電話:61177706進行咨詢。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在河南問政新平臺——“我想@領導”向領導們留言。
回復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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