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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聘“綠色通道”實施細則》公開征求意見
五類人才評職稱將有“綠色通道”
昨日,記者從商丘市人社局獲悉,為激勵和規范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通過綠色通道申報職稱,市人社局結合省人社廳有關規定,起草了《商丘市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聘“綠色通道”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
《實施細則》明確“綠色通道”申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在我市重點產業領域及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中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設立在我市的省產業研究院、中試基地、省重大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工作在職在崗的骨干專家;我市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國內外在專業領域取得顯著學術成就和業績,具有較強專業能力、創新創造能力或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解決關鍵核心技術、有突出貢獻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我市博士后在站人員和期滿考核合格到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博士后人才。
據了解,《實施細則》依托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建的引進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委員會,不受一年開展1次職稱評審的限制,根據申報情況,不定期開展職稱評審工作。引進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委員會組成若干評議組,根據申報人的工作崗位和業績情況開展評審工作。引進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委員會采取申報人業績展示答辯和專家評議的方式進行評定,主要評議參評人業績成果的社會貢獻度、示范引領作用、創新創造能力以及在行業發展中的影響力等。
業績顯著、貢獻重大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可不受學歷、資歷、年限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破格申報評審高級職稱。參加我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委員會評審的人才,不受事業單位年度職稱評審計劃的限制申報,評審通過后在事業單位空崗內優先聘用,無空崗符合特設崗位要求的,按照特設崗位有關規定執行。
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獎項、唯“帽子”等傾向,突出用人主體和市場激勵導向,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申報人員學歷、資歷、職稱層級等方面不作硬性規定,以品德、能力、業績和貢獻為重點,實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克服“湊條件”“對條件”傾向,不求業績“大而全”,突出業績成果的“高精尖”和創新能力,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和社會、業內的廣泛認可。
我市博士后在站期間,不受在站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初定中級職稱和申報評審副高級職稱;業績特別突出的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可破格申報評審正高級職稱。出站博士后到我市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特別突出的,可直接申報評審(考核認定)高級職稱。
此外,對河南省外流動到我市工作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按照管理權限,及時核實職稱信息,向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申報辦理職稱確認手續。對引進的國內外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人才和博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初定中級職稱,設置特設崗位,不占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及時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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