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報!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持續規范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6-27 09:41:52 來源:河南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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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廳直屬實驗學校:


【資料圖】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精神,持續規范我省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推進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進校園,發揮校服育人功能,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責任主體

選擇統一著裝的學校承擔選用主體責任。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開展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家長付費購買校服且校服費用納入代收費的地區,由學校簽訂校服采購合同,據實代收取校服費用,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代收取校服費用,要將校服代收費情況及時向學生、家長公開。使用財政資金采購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職責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明確校服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制定校服管理實施辦法或細則,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開展校服采購。

二、規范校服采購

(一)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鼓勵并提倡中小學生統一著裝上學。學校應深入論證、集體決策,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如選用校服,須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校服征訂前應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統一著裝率需達到80%以上。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予同意。

(二)堅持“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學校應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設計制作應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地方文化內涵,符合時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改變應通過書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舊款校服可穿至畢業。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校服采購要依法依規按照規范流程(詳見附件)進行,全程公開采購過程。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內容包括:供應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及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確保校服質量

(一)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參考T/HEEIA 0002-2022《河南省中小學生校服采購與驗收規范》團體標準,并在采購需求、采購合同、檢測驗收中明確。嚴禁采購低于國家標準的校服。

(二)嚴格執行“明標識”。校服供應和驗收應確保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具體內容包括:產品號型或規格;纖維成分及含量;維護方法;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執行的產品標準;安全類別;使用和貯藏注意事項(非必要)。每件校服應在側縫處縫制包含前三項內容的耐久性標簽,應在合格證上體現以上所有內容,并以吊牌、資料或包裝袋等形式提供。嚴禁衣領處縫制任何標簽。

(三)嚴格執行質量檢驗。校服生產企業按合同約定生產供應校服。采購單位在接收校服時,應隨機抽取一定數量校服送至法定檢驗機構(優先送省級及以上的檢驗機構)進行專業檢驗,并取得本批次成衣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檢驗費用不得強制向家長收取。

四、完善服務保障

(一)信息技術保障。各地要加強統籌,指導區域內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完善校服服務體系,提供相對固定的購買渠道,備足貨源,方便學生家長退換貨及再次購買。督導學校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結果及時反饋給企業,作為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的依據。要用好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校服采購、驗收、售后、備案等全流程信息管理服務長效機制。

(二)回收利用保障。各地各校要立足環保節約原則,探索建立規范、科學、合理的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義務捐贈、定點投放等校服回收利用體系。通過捐贈等方式促使校服循環利用,通過回收廢棄校服等方式促使部分校服原材料得以重新利用,選用禮服式校服的,可由學校統一購買供學生循環使用,真正實現校服作用最大化,資源消耗最小化。

(三)特殊群體保障。各地要結合實際,探索完善特殊群體保障機制。對家庭貧困、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采取多種措施減免校服費用或無償提供校服。有條件的地區,可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供貨企業按一定比例向特殊群體學生無償提供校服,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五、強化監督管理

(一)完善監督備案制度。校服采購應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并做好采購各環節資料的收集整理,包括采購申請、征求意見函、采購方案、采購合同、過程性資料、采購結果等。所有檔案資料存檔備查。

(二)制定著裝管理制度。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明確管理要求,把校服作為一項重要的教育資源,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發揮校服引領校園文化建設作用,助力提升中小學生素質教育。要以人為本,具體可操作,確保面向全體學生可執行,面向全體老師可管理。

(三)建立內部約束制度。各地各校要將校服選用采購工作納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及時排查主要廉政風險點,細化預警防控措施。要將校服管理工作列為學校督促檢查內容之一,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校服采購過程中存在的違反程序、弄虛作假、收取回扣等違規違法行為,嚴肅查處。

六、建立聯動機制

各地應建立由教育部門牽頭、有關部門緊密配合的部門聯動機制,分工合作,務求實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定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及時查處并建立“黑名單”,定期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明確采購單位不得向“黑名單”企業采購校服。要積極協調紀檢監察等部門,共同參與校服選用采購工作,暢通問題舉報渠道,主動接受家長群眾監督。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規范行業行為,提高行業質量意識和自律能力。

附件:中小學校服選用采購規范流程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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