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 最高補貼100萬元 7月23日前申報
2023-07-11 15:56:10 來源: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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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7月10日,記者從鄭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關于2023年度鄭州市用人單位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補貼申報有關事宜的通告》,今年,用人單位申請補貼的時間為即日起至7月23日。

申報對象為: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的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申報條件包括:用人單位從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30人(含)以上;用人單位與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簽訂勞動合同當月或者次月在鄭州為高校畢業生繳納社會保險,申請時正常參保,每月均繳費且至少繳費3個月及以上。

申報途徑為:登錄鄭州政務服務網,線上提交申報材料。或各開發區、區縣(市)人社局現場申報。因政務服務網單位注冊賬號要求有營業執照,故沒有辦理營業執照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需準備所有材料現場提交。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因無法通過數據共享學歷信息,若國內學歷超過30人的可以線上申報國內學歷部分,國(境)外學歷的需準備《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證或學位證復印件、養老保險查詢單、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材料。若國內學歷不足30人的,準備所有紙質材料,現場申報。

2023年度鄭州市用人單位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補貼線上申報時限為7月7日8時至23日24時;現場受理時限為7月7日至23日工作日。超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根據政策,用人單位招用30人(含)以上50人(含)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招用50人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一個年度內同一用人單位最高補貼100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的用人單位不能享受本項補貼。用人單位為高校畢業生首月參保時間與畢業時間間隔不能超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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