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考已結束,高考志愿填報和中招考試即將到來,為進一步加強涉考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招生環境,維護廣大考生和家長利益。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不得對涉考培訓進行虛假宣傳,夸大培訓效果,引誘誤導學生及家長。
【資料圖】
2.不得在任何媒體及居民區、超市、考點、學校周邊等線上線下空間發布任何涉考培訓廣告或組織開展招生宣傳。
3.不得違規發布或授意傳播試題試卷內容、參考答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協助、參與、組織考試舞弊。
5.不得通過買賣所謂的“試題”“答案”“內部招生指標”等欺騙性行為,實施涉考涉招詐騙。
6.不得編造、傳播虛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信息和話題,制造教育焦慮,破壞考試招生秩序。
7.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分考生”“高考喜報”,本機構“上榜率”“錄取率”等。
8.不得超經營范圍或違反規范要求,違規開展高考志愿填報等咨詢服務并違規收費。
9.不得片面解讀高校專業、隨意分析預測錄取情況,誘導或干擾考生填報志愿。
10.不得仿冒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和招生單位官方網站、公眾號等。
歡迎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共同監督,及時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問題線索。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將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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