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印發實施《清廉學校創建行動示范校培樹實施辦法》
2023-07-27 16:47:34 來源:河南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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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關于清廉河南建設實施意見和十一屆省紀委三次全會關于加快構建全域清廉格局的工作要求,發揮清廉學校創建行動先進單位的示范引領作用,推進創建行動高質量發展,近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印發《清廉學校創建行動示范校培樹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確定了清廉學校創建行動示范校總的培樹標準為“政治生態持續凈化、組織保障有力有效、‘五大工程’扎實推進、‘五項活動’富有成效、育人環境全面優化”。

《辦法》指出,自2023年起,全省分高等學校和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兩類,每年認定100所左右清廉學校創建行動示范校培樹單位。清廉學校示范校培樹考評重點圍繞政治生態、組織領導、育人環境、加分項、否決項、“五大工程”和“五項活動”推進情況等7個方面開展認定。

《辦法》明確了學校需按照隸屬關系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逐級申報,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初步審核和評估驗收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清廉學校創建行動工作專班將對候選學校進行抽查核實、公示復核和發文認定。對認定后的培樹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對在申報、審核、推薦等環節弄虛作假、創建行動工作不力、培樹期內出現重大問題的學校,撤銷其榮譽稱號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下一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將大力推動《辦法》的貫徹落實,加強對示范校培樹單位的建設和管理,探索工作規律,結合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適時調整優化認定標準,深化清廉學校內涵,推動示范校培樹工作與時俱進,以清廉學校創建行動實效為涵養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為清廉河南建設增添教育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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