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與非自然人的區別為:自然人在法律上意義上指的是公民,也就是普通居民。
2、而 非自然人法律意義上指的是法人,也就是企業代表。
3、個體工商戶是我國特殊的民事主體,在別的國家沒有。
(相關資料圖)
4、目前,在司法實踐當中“個體工商戶”是做為“自然人”的特殊形態存在的,它并不屬于其他組織。
5、個體工商戶不要求具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如董事會、監事會),也不要求它自身具有自己的財產,“它的財產”就是個體工商戶戶主的財產。
6、個體工商戶非企業,不屬于企業,他們的區別是:一、企業屬于法人單位,而個體工商戶用戶屬于自然人;二、企業就其全部資產承擔法律責任,資產不夠不能讓其法人代表用自己家里的財產承擔法律責任。
7、擴展資料:自然人獨資,也稱個人獨資,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
8、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9、獨資企業是一種很古老的企業形式,至今仍廣泛運用于商業經營中,其典型特征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
10、獨資企業是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
11、非法人的自然人企業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12、必須由經營者來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3、從嚴格意義上講,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由股東出資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
14、公司一般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通稱為法人。
15、既然是獨資公司的股東,涉及到股東的概念,就是指的是有限責任公司中的一人公司。
16、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股東的有限責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資人為一人,由投資人獨資經營,但投資人對公司債務僅負有限責任。
17、我國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18、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資設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國公司法上的國有獨資公司也屬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只是其股東地位特殊而已。
19、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自然人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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