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廳直屬實驗學校:
為促進義務教育學校不斷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快學校內涵建設,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按照國家和我省《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關于提高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的實施方案》《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及教育部《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廳決定持續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023年開展第四批義務教育標準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評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評估對象
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包括小學、初中、完全中學初中部、九年一貫制學校。
二、名額分配
原則上以各地義務教育學校數為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分配,兼顧當地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名額分配見附件1)。
考慮到城鄉學校發展差異,各地申報時應統籌考慮城鄉均衡因素,合理確定申報學校。此次評估市區學校和縣鄉學校將分開進行。
三、評估標準
(一)前置條件
(1)學校辦學條件達到國家義務教育辦學“二十條底線”要求;
(2)學校無輟學學生,無超大班額;
(3)全面執行各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政策規定,近三年無違規辦學行為;
(4)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穩定責任事故,無不良輿情事件;
(5)前三批示范校、特色校三年創建周期結束,驗收完成前不得申報新一批示范校、特色校。
(二)認定標準
按照我省研究制定的《河南省義務教育標準化管理示范校評估指標體系》(見附件2),在前置條件全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全面按照《評估指標體系》中的每項管理內容規范辦學、科學管理的學校,可以申報河南省義務教育標準化管理示范校;較好地履行《評估指標體系》中每項管理內容,且部分管理職責開展有特色的,可以申報河南省義務教育標準化管理特色校。
四、評估程序
(一)學校對照《評估指標體系》,全面開展自查自評,認真撰寫自評報告材料,結合實際填報《河南省義務教育標準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申報表》(附件3、附件4),學校各項數據、獎項等基本情況和佐證材料必須確保真實。
(1)示范校申報材料要求:
結合《評估指標體系》內容,提交申報材料(文字+圖片,文字除簡單介紹學校基本情況外,重點圍繞《評估指標體系》中堅持正確辦學方向、保障學生平等權益等7大管理職責進行闡述,突出做法舉措、取得成績,不超過5000字,并提供相關高清圖片10張左右)。如有反映學校管理的相關佐證材料,可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并報送(A4大小,內文字體四號仿宋,不超30頁。視頻材料可自行上傳視頻平臺,轉成二維碼后直接附到申報材料中)。
(2)特色校申報材料要求:
根據《評估指標體系》內容,從學校管理、教學管理、黨建、德育、心理健康教育、藝術教育、體育、校外實踐教育、勞動教育、教師教育、學生評價、安全教育、家庭教育等方面,確定一項學校的代表性特色(學校特色應該是從以上大類考慮,明確基于本校歷史、地理、文化等各方面獨有的特點提煉總結出的與眾不同的內容,強調“人無我有,人有我優”,而非將學校特色簡單籠統表述為德育、體育等),并提交與此項特色相關的申報材料(文字+圖片,文字除簡單介紹學校基本情況外,重點圍繞學校特色進行闡述,包括做法舉措、取得成績,不超過3000字,并提供相關高清圖片10張左右)。如有反映學校特色的相關佐證材料,可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并報送。(申報材料與佐證材料均為A4大小,內文字體四號仿宋,不超過20頁。視頻材料可自行上傳視頻平臺,轉成二維碼后直接附到申報材料中)。
為提高材料申報質量,避免過度包裝造成浪費,申報學校要按照文件要求的字號、字體和頁碼準備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市級核查推薦。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學校的申報材料,按分配名額確定擬推薦對象并進行公示。
(三)省級確認。根據各地推薦情況,省教育廳組織專家進行初評。通過初評的示范校候選學校,省教育廳將組織校長現場答辯(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并組織專家組逐校開展實地評估。通過初評的特色校候選學校,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復評,并以抽查的形式進行實地評估。根據最終評分確定擬認定對象,并在全省范圍內公示。根據公示情況,最終確定認定對象,授予獎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所轄義務教育學校對標研判、依標整改,切實做到“一校一案”,全面加強和改進義務教育學校管理工作。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對標研判、依標整改的基礎上,要認真探索新時期學校管理工作出現的新問題,創新管理工作的途徑和方法,增強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和做法,促進管理工作水平再上新臺階。
(二)各地要堅持實事求是、優中選優的原則,確保推薦對象符合條件,名副其實。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或被推薦對象存在重大異議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評資格,并核減該市(直管縣)下一屆分配名額。對在推薦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請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直管縣(市)教育局和廳直屬學校于2023年4月15日前將推薦名單、《申報表》、《推薦匯總表》、推薦工作總結(含本地推薦工作組織領導、推薦過程、紀檢監察工作人員意見、公示情況等),以及推薦學校的申報材料、相關佐證材料一式兩份上報至教育時報社(河南省義務教育學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項目辦公室);同時報送電子版至郵箱hnywjybzh@163.com。
聯系人及電話:
省教育廳 鄭建樓 司彩貞 0371-69691072
教育時報 方 慧 杜帥鵬 0371-66342359 15936235805(材料接收)
郵寄地址:鄭州市惠濟區月湖南路17號1號樓河南教育報刊社1011室河南省義務教育學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項目辦公室
附件:1.河南省義務教育標準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名額分配表
2.河南省義務教育標準化管理示范校評估指標體系
3.河南省義務教育標準化管理示范校申報表
4.河南省義務教育標準化管理特色校申報表
5.河南省義務教育標準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推薦匯總表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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