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湖南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拓維信息系統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3年,湖南證監局對拓維信息系統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存在如下問題:一、未按規定披露3.56億元對外擔保事項。二、在2016-2021年未及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當期損益變動共計605.89萬。三、在2021年未及時計提壞賬準備64.22萬元。
關于對拓維信息系統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資料圖片)
拓維信息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我局對拓維信息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維信息”或“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存在如下問題:
一、未按規定披露3.56億元對外擔保事項。
2017年至2018年期間及2020年,拓維信息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云天科技”)為游忠惠(時任拓維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董事長)、劉彥(時任拓維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總經理)等人提供借款的資產擔保,本息合計3.56億元。上述海云天科技對外擔保涉及的擔保資產為深圳大鵬地產項目,實際歸屬游忠惠、劉彥等人,權屬登記在海云天科技名下(拓維信息收購海云天科技時已披露該資產不屬于上市公司)。經核查,公司知悉上述擔保情況,但未按規定臨時報告及在有關定期報告中披露上述對外擔保事項,僅于2022年8月29日披露上述部分擔保涉及訴訟情況。
二、在2016-2021年未及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當期損益變動共計605.89萬。
截止2021年末,拓維信息參股子公司吉林省慧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慧海”)累計損益變動為-4,107.24萬元。根據拓維信息享有的持股比例(14.75%),影響公司各年當期損益變動共計-605.89萬元,據此公司應在2016-2021年及時調整對吉林慧海的長期股權投資的當期損益變動。
三、在2021年未及時計提壞賬準備64.22萬元。
拓維信息對嘉興宇*科技有限公司的應收賬款減值跡象明顯,在2021年應全額計提壞賬準備,但公司仍按賬齡計提壞賬準備,導致2021年未及時計提壞賬準備64.22萬元。
拓維信息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第六十二條第三項的相關規定。根據第五十二條的相關規定,我局決定對拓維信息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責令拓維信息補充披露海云天科技對外擔保情況,同時對會計差錯進行調整,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及相關人員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加強公司治理,如實披露經營業績,杜絕今后再次發生此類違規行為。
如果公司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湖南證監局
2023年7月12日
(來源: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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