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縣檢察院制發7份督促監護令 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2022-03-18 16:32:14 來源:大慶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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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監護人長期監護缺失或監管不力,是導致各類涉案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截至目前,肇源縣檢察院已經制發7份督促監護令,督促監管失職的監護人依法履行撫養和教育義務。

督促監護令

是指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時,向監護人發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檢察工作文書。

《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孩子的義務。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件,發現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履行監護職責、履行監護職責不當的,可以向監護人發出督促監護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一些家庭由于父母離異、外出務工,父母怠于履行監護職責,甚至虐待兒童,造成未成年人身心傷害。有的孩子基本生活雖然有所保障,但兒童的人身安全、心理狀況、情感需求等方面的監護很難落實,而這些方面監護的缺位,往往容易催生失管、涉罪未成年人。”肇源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道。

《督促監護令》發出后,檢察官通過家庭探訪、社區走訪等方式,持續跟蹤監督,進一步探索《督促監護令》落實、監督機制,讓家庭監護不缺位,與家長一起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我要做個負責任的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對孩子嚴加管教,轉變以往錯誤教育方式,幫助孩子回歸正途。”監護人在收到《督促監護令》后,也紛紛表態。

據了解,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肇源縣檢察院制發督促監護令的同時,還針對5名未成年人不同的家庭情況和監護狀況,提出重點監護舉措: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與孩子保持經常溝通,傾聽孩子心聲,改變過去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盡量多抽時間與孩子相處,與孩子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幫助孩子繼續學業、重返校園,或幫助其自食其力。密切關注孩子交友情況,防止孩子與不良朋友交往。

標簽: 肇源縣檢察院 未成年人犯罪 監護人長期監護缺失 撫養和教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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