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針對人大代表提出的“關于落實對青少年進行創新教育”建議作出答復,稱“現階段不適宜將發明專利納入高考加分項目”。
高考公平事關數百萬學子的切身利益,事關人才選拔與培養的國家大計。規范高考加分項目,是對錄取規則的明晰和重申,也是對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方向指引。不將發明專利納入高考加分項目,旨在將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學生盡可能拉到同一起跑點,捍衛選拔制度的公平性。教育部明確具體的答復值得點贊。
也許有人會有疑慮,發明專利是衡量“創新型人才”的重要標準,高考加分將發明專利拒于門外,是否有悖于素質教育的需求?在解答這一問題前,有必要對教育領域的一些亂象進行梳理。
一方面,就在不久前,多起科創類競賽中獲獎作品造假事件被曝光。以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為例,小學生研究癌癥的論文獲三等獎者有之,中學生連續三年在大賽中獲獎,而且研究領域橫跨物理學、計算機、人工智能者有之。甚至有商家推出獲獎作品“定制”服務,價格從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當造假的科創作品成為進入高等院校的敲門磚,教育公平的底線又該如何堅守?
另一方面,讓學生違背個人意愿上各種輔導班的現象普遍。毋庸諱言,為了提高考試成績,很多學生要惡補各種“課業大餐”。而在名目繁多的輔導班中,奧數班、科技競賽班更是香餑餑。孩子有沒有興趣、有沒有相應的潛力都不重要,只要能與招生考試掛鉤,各類輔導班統統要被一些家長記在小本上。試問,快樂童年該如何保障?如此填鴨式報班“搞科研”,恐怕孩子真的有科研興趣,也會很快被消磨殆盡。
總而言之,現實條件不允許,是拒絕“發明專利進高考”的重要考量。當學術生態變得風清氣朗、素質教育改革成效顯著之際,多維評價體系的建立便水到渠成。
發明專利不納入高考加分項目并不意味著科技創新不重要。相反,為了選拔與培養科技創新人才,教育部門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實施選科選考機制,學生可根據高校專業和興趣特長選擇考試科目;在部分高校試點“強基計劃”;此次教育部的回應里,也提到中學生有發明創造等方面特長的,可以寫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高校招生參考……如果說“拒絕發明專利進高考”是保證絕大多數人的公平,那么惠及科技人才的多項舉措顯然也是為了激發創新活力。教育部門也不妨在構建多元錄取機制方面再加把勁,從而使教育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