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留意
2020-12-11 11:13:55 來源: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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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記者從陜西省教育廳獲悉,2013年,陜西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陜教考〔2013〕3號)將于2020年12月31日自行廢止。

為繼續做好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省教育廳重新制定了《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3日。

■電話(傳真):029-88668859

■電子信箱:gjgwxgb@126.com

■報考條件:

細則中提到,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3.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期開始,在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

4.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指所持陜西省居住證有效年限連續3年以上〔含3年〕);

5.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

在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畢業的隨遷子女往屆生:

除滿足第三條外,自畢業至高考當年8月31日,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仍須持有陜西省居住證,且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學籍在陜滿3年但戶籍不滿3年的情況:

如戶籍遷入陜西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持有陜西省居住證,且持證期間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若持有陜西省居住證時間與取得陜西戶籍時間連續,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此外,細則中還就指導思想、資格審查、組織管理等內容進行了詳細介紹,可登錄陜西省教育廳網站查詢更多內容。(記者 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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