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浙江省考試院獲悉,12月14日起,2021年高考音樂省統考將在浙江音樂學院展開。有哪些考試規則?考評怎樣進行?
據了解,本次省統考在浙江音樂學院(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進行。全省共3100余名考生報考,須參加視唱聽音(占30%)、聲樂(占35%)、器樂(占35%)三個科目的考試。考生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如實填寫提交《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生健康狀況報告表》,并遵守有關防疫要求。
考試當日,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準考證上的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并主動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身體健康監測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除與音樂考試有關的器具、樂譜、樂器、干毛巾、無商標紙的飲料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帶入考場。考生所需樂器(除鋼琴外)一律自備。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健康碼”將通過大數據平臺監測,建議考生考試當天不攜帶手機進入考點,以免誤帶入考場造成違規。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到候考區候考,聽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和調度。各科目所進考場現場抽簽確定,各科目考試先后順序隨機排定。一經確定,不得更換。所在組的某一科目考試結束,考生遲到不得補考,但允許參加尚未開考科目的考試。聲樂考試開考前,考生將以組為單位進行合伴奏一次,逾期不補。伴奏人員由考點統一安排,考生不得自行指定或選擇伴奏人員。考生請自備“五線譜”鋼琴伴奏譜一份,A4紙大小,最好塑封。考試時,一律背譜演奏、演唱,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演奏、演唱等考試內容,不得要求重試或加試。在聲樂和器樂科目考試時,須與報名時選定的聲樂唱法和樂器一致,不一致的,該科目不予評分。
特別提醒:考生應嚴守考場規則和紀律,如在本次考試及報考專業校考中有作弊行為的,除本次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各科成績無效外,其所報名參加當年普通高考的文化課各科成績亦無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2月13日下午,省教育考試院在浙江音樂學院召開考評動員會,對本次考試全體評委進行專題培訓,明確工作紀律要求,確保考評公平公正。本次音樂省統考從全省13所高校嚴格選聘69名評委。按科目設11個考評組,每組一名組長。所有評委由各高校推薦并在紀委監督下抽簽選出,均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和專業教學水平,無親屬參加當次考試。各科目考評組組長均具有高級職稱和豐富的教學、教研經驗及多年省統考考評經驗。科目組人員結構編排強調在考評經歷、職稱、年齡、所在高校分布等方面的結合與平衡。
所有評委在考前須集中學習領會考評細則,并在試評階段統一評分標準和評分尺度,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考試期間,考生、評委、考場隨機編排,評委只能看到考生本人和隨機編排的考試號,無法知曉任何考生個人信息。各評委現場在考評表上獨立打分,現場不作交流和口頭評價。考場實行封閉管理,視頻監控全面監控攝錄考試全程,所有評委禁止帶入和使用手機等各類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
培訓強調,音樂省統考是高校音樂類人才選拔的基礎性、專業性工作,也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每一分都與考生息息相關,一舉一動都事關公平公正。所有評委已在考前簽署《考評教師工作責任書》,要提高政治站位,嚴守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來認真、慎重、公平地對待每一位考生,做到評分不偏不倚、給分有理有據。要以良好的工作狀態投入考評,按照既定的考評要求、標準、規則來評分,確保本次音樂類省統考考評順利進行。
本次音樂省統考成績預計將于12月底發布,有關考生屆時可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