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陜西省教育考試院、省招生辦正式公布今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通知,明確通過高職分類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其計劃性質、在校培養、畢業文憑等均與通過高考統考錄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我省明確,高職分類考試分為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和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兩種模式。招生對象為參加今年高考統考報名或我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的考生。省內國家級、省級示范高職院校,可自行或聯合組織單獨考試,或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其他高職院校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
我省明確,擬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再另行組織測試;擬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三校生”,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擬參加示范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須參加招生學校單獨或聯合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和高中同等學力者,由招生院校依據測試標準,進行面試與職業素養、動手能力等測試相結合的職業適應性測試。(記者 張彥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