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正式公布《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對浙江省高考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相較往年,今年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略有變化。
招生錄取分段首次由3段改為2段
根據《通知》,2021年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普通類考試科目為3門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和3門選考科目。選考科目由考生自主確定,高校確定專業選考科目及其他選拔條件要求。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除文化科目外,還須分別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和體育術科考試。
分值上,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按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考生滿分750分。
語文、數學提供1次考試機會,成績當年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提供2次考試機會,成績當年有效,考生自主選用其中1次成績。2020年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仍可適用于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
此外,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須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品德表現、學業水平、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等五方面。《通知》指出,普通類招生分提前錄取和平行錄取。提前錄取實行傳統志愿,平行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愿。
根據省有關規定,從2021年起,招生錄取分段由3段改為2段。新一段線按實考人數的60%劃定,新二段線按實考人數的90%劃定。另按實考人數的20%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用于強基計劃、軍校等提前錄取或特殊類型的招生錄取。考生高考成績發布時一并劃定并公布分段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考生位次根據所有考生高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
強基計劃在7月5日前完成錄取
《通知》要求,各地開展形式多樣的考試防疫教育和招生宣傳,確保考生掌握考試及防疫有關要求。
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嚴格落實教育部工作要求,嚴格遵守“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嚴格實行多級公示制度。同時要著力優化考試招生宣傳咨詢服務。
根據今年我省錄取進程,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錄取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體制,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3類進行。高校強基計劃根據教育部規定,在7月5日前完成錄取,考生強基計劃志愿以在各試點高校報名系統填報的信息為準。
報考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在5月27日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信息管理系統,網上確認高水平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兼報多所學校的考生還須確定各校的優先錄取順序。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錄取工作在強基計劃錄取之后、7月7日前完成,同時被多所院校擬錄取的,按5月27日考生自主填報的順序確定正式錄取院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志愿的錄取。
已確認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其他高校不再錄取。未納入統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須在7月7日前完成。凡被錄取的考生后續其他高校不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