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正電氣: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相關規定
2020-07-27 14:15:24 來源:巨靈信息
1
聽新聞

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提示

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公司”或“天正電氣”)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中證協發[2018]142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 號)、《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上證發[2018]40號)及《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18 年修訂)》(上證發[2018]41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均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以下簡稱“網下申購平臺”或“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網下申購平臺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繳款、發行中止等環節發生重大變化,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主要變化如下:

1、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0年7月29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30-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0年7月29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初步詢價結束后,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國泰君安”)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后的詢價結果,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部分的數量,剔除的擬申購量不低于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 10%。具體做法為:將初步詢價的擬申購總量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列后,如高于某一價格的擬申購總量小于 10%,但包含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總量大于等于 10%,則該檔價格為臨界價格,高于臨界價格對應的申購量將被全部剔除,報價等于該臨界價格的配售對象按“申購量由少到多,申購時間(以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顯示的申報時間和申報序號為準)由晚到早”的原則依次剔除,直至剔除總量首次超過擬申購總量的 10%。當臨界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報數量可不再剔除,此時剔除最高報價的比例可以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3、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4、網下投資者應根據《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于2020年7月31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獲配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0年7月31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5、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 70%時,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具體中止條款請見“十、中止發行的安排”。

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超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 70%(含70%),但未達到本次公開發行數量時,繳款不足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負責包銷。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的股份數量上限為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30%,對應的股份數量上限為2,130萬股。

6、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以及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7、配售對象應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

8、發行人近期業績波動較大。2019年全年,公司營業收入為220,077.52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 4.64%;歸屬于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 21,582.30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55.87%;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17,489.38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33.75%。

2020 年 1-3 月,公司營業收入為 34,274.26 萬元,較 2019 年同比減少27.23%;凈利潤為2,858.71萬元,較2019年同比減少25.73%;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為3,371.10萬元,較2019年同比減少4.53%。2020年1-3月,公司營業收入、凈利潤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較2019年同比減少,主要系2020年一季度公司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銷售訂單有所下降。

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發行人業績波動風險,審慎報價,理性參與決策。

重要提示

1、本次天正電氣首次公開發行A股發行數量為7,10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17.71%,發行后總股本為40,100萬股。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泰君安。發行人的股票簡稱為“天正電氣”,股票代碼為“605066”,該代碼同時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網上申購代碼為“707066”。

2、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發行人所處行業為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行業代碼C38)。

3、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4、2020年7月23日(T-4日)9:30-15:00為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報價時間。

5、市值要求:以本次發行初步詢價開始日前兩個交易日(即2020年7月21日,T-6日)為基準日,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網上投資者持有1萬元以上(含1萬元)上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可在2020年7月29日(T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申購。網上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0年7月27日(T-2日,含當日)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

6、投資者需充分了解有關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在參與詢價前應確保不屬于禁止參與初步詢價的情形,并確保申購數量和未來持股情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發行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7、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20年7月21日(T-6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的《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及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全文。

8、網下投資者均須在2020年7月21日(T-6日)至2020年7月22日(T-5日)中午12:00前通過國泰君安證券IPO網下投資者報備系統(以下簡稱“國泰君安報備系統”)https://ipoinvestor.gtja.com提交核查材料。咨詢電話:021-38676888。具體操作方式請參見“二、(二)網下投資者向國泰君安提交的材料要求和提交方式”。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發行方式

1、天正電氣首次公開發行7,1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下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得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1482號文核準。發行人的股票簡稱為“天正電氣”,股票代碼為“605066”,該代碼同時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網上申購代碼為“707066”。

2、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憑證一定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網下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實施,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進行。

4、本公告所稱“網下投資者”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本公告所稱“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個人投資者賬戶、機構投資者賬戶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

(二)公開發行新股數量和老股轉讓安排

本次發行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新股(以下簡稱“發行新股”)7,100 萬股。本次發行不設老股轉讓。

(三)網下、網上發行數量

1、本次A股公開發行數量為7,10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17.71%,發行后總股本為40,100萬股。

2、本次發行的初始發行數量為7,100萬股。其中,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4,970萬股,為本次初始發行數量的70.00%。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2,130萬股,為本次初始發行數量的30.00%。

(四)初步詢價時間

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日為2020年7月23日(T-4日)。網下投資者可使用CA證書登錄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網頁(https://ipo.uap.sse.com.cn/ipo)進行初步詢價。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自行確定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參與初步詢價的,須按照規定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統一申報,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通過網下申購平臺報價、查詢的時間為上述交易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

(五)網下投資者資格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已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等相關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網下投資者的標準。具體標準及安排請見本公告“二、(一)有資格參與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標準”。

只有符合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及發行人確定的網下投資者標準要求的投資者方能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不符合相關標準而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須自行承擔一切由該行為引發的后果。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中將其設定為無效,并在《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相關情況。

提請投資者注意,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及配售前對網下投資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并要求網下投資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諾函和關聯關系核查表。如網下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初步詢價及配售。

網下投資者需自行審核比對關聯方,確保不參加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系的新股網下詢價。投資者參與詢價即視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系。如因投資者的原因,導致關聯方參與詢價或發生關聯方配售等情況,投資者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六)定價方式

采取通過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定價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綜合考慮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的初步詢價數據、公司盈利能力、未來成長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體安排詳見本公告“三、確定發行價格和有效報價配售對象”。

(七)鎖定期安排

本次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八)本次發行重要時間安排

日期                                  發行安排

T-6日             刊登《招股意向書》、《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等相關

2020年7月21日    周二    公告與文件

網下投資者通過國泰君安報備系統提交核查材料

日期                                  發行安排

T-5日             網下投資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中午12:00截止)

2020年7月22日    周三

T-4日             初步詢價日(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報價時間為

2020年7月23日    周四    9:30-15:00,截止時間為當日15:00)

T-3日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對網下投資者提交材料進行核查

2020年7月24日    周五

T-2日             刊登《網上路演公告》

2020年7月27日    周一    確定發行價格、確定有效報價投資者及其有效申購數量

T-1日             刊登《發行公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2020年7月28日    周二    網上路演

網下申購日(9:30-15:00)

T日              網上申購日(9:30-11:30,13:00-15:00)

2020年7月29日    周三    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及網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

網上申購配號

T+1日            刊登《網上中簽率公告》

2020年7月30日    周四    網上發行搖號抽簽

確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

刊登《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

T+2日            網上中簽投資者繳納認購資金(投資者確保資金賬戶在

2020年7月31日    周五    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

網下獲配投資者繳款(認購資金到賬截止時間16:00)

T+3日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網下資金到賬情況確定最

2020年8月3日   周一     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

T+4日            刊登《發行結果公告》

2020年8月4日   周二

注:1、T日為網上網下申購日;

2、上述日期均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本次發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配售對象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網下投資者及時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系。

特別提示:如初步詢價后擬定的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在網上申購前三周內連續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每周至少發布一次。網上路演及網上、網下申購時間相應推遲三周,具體安排將另行公告。

二、初步詢價安排

(一)有資格參與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標準

參加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需要具備的條件為:

1、具備一定的股票投資經驗。機構投資者應當依法設立、持續經營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開展 A 股投資業務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個人投資者應具備五年(含)以上的 A 股投資經驗。經行政許可從事證券、基金、期貨、保險、信托等金融業務的機構投資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 12 個月未受到刑事處罰、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采取監管措施,但投資者能證明所受處罰業務與證券投資業務、受托投資管理業務互相隔離的除外;

3、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機構投資者應具有相應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價模型、科學的定價決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規風控制度;

4、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7月22日(T-5日)中午12時前已完成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5、以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2020年7月21日(T-6日)為基準日,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

6、2020年7月21日(T-6日)至2020年7月22日(T-5日)中午12時前通過國泰君安證券 IPO 網下投資者報備系統提交網下申購承諾函等材料,并經過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核查認證;

7、已開通上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CA證書;

8、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不得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或信托計劃,也不得為在招募說明書、投資協議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載明以博取一、二級市場價差為目的申購首發股票的理財產品等證券投資產品;

9、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如下規定: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向下列對象配售股票:

(一)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二)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主承銷商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三)承銷商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

(四)本條第(一)、(二)、(三)項所述人士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過去6個月內與主承銷商存在保薦、承銷業務關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已與主承銷商簽署保薦、承銷業務合同或達成相關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六)通過配售可能導致不當行為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組織。

本條第(二)、(三)項規定的禁止配售對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但應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規定的私募投資基金應在2020年7月22日(T-5日)中午12時前按以上法規規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和私募基金的備案。

11、未被列入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公布的黑名單。

12、配售對象應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

(二)網下投資者向國泰君安提交的材料要求和提交方式

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于2020年7月21日(T-6日)至2020年7月22日(T-5日)中午12:00以前通過國泰君安證券IPO網下投資者報備系統根據提示填寫并提交關聯方信息表、網下申購承諾函、出資人信息表(如需)、私募產品備案函(如需)等及投資者信息表等詢價資格申請材料。如不按要求提交,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系統遞交方式如下:

登錄網址 https://ipoinvestor.gtja.com,網頁右上角可下載操作指南。如有問題請致電咨詢021-38676888,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登錄系統(新用戶請進行注冊后登錄),進行投資者信息錄入,并按照備注要求上傳證明文件,點擊“提交”。

第二步:點擊“我的賬戶”,按照頁面要求逐步真實完整地填寫關聯方信息及配售對象出資人信息,如不適用請填寫“無”。

第三步:點擊“發行動態”,選擇“天正電氣”,點擊“參與”,勾選擬參與本次發行的配售對象(如未勾選提交配售對象,則該配售對象無法參加本次發行,點擊“我的賬戶”—“配售對象”可查看系統已關聯的配售對象信息,若缺少配售對象,需手工添加),分別點擊“下載材料模板”和“導出 PDF”下載承諾函和關聯方信息表(系統根據投資者填報信息自動生成),投資者打印并簽章后將相關掃描件上傳至系統;配售對象如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規范的私募投資基金,還應上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產品成立的備案證明文件掃描件。

第四步:點擊“提交”,等待審核結果。

紙質版原件無需郵寄。網下投資者須承諾電子版文件、蓋章掃描件、原件三個版本文件內容一致。

特別注意:

如若本次遞交系統出現故障、無法正常運行,投資者可在2020年7月21日(T-6日)至2020年7月22日(T-5日)中午12:00前使用應急通道提交材料,否則郵件方式提交材料無效,具體提交材料和提交方式請登錄國泰君安網站(www.gtja.com—資訊中心—業務公告—投資銀行業務公告)查看“天正電氣網下投資者報備材料應急通道提交材料方式”。

投資者所提供資料經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核查不符合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要求或承諾事項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在網下申購平臺取消該投資者參與網下報價的資格,并拒絕投資者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下詢價。本次發行中所有參加初步詢價的投資者報價情況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可以本著謹慎原則,要求投資者進一步提供核查資料,對進一步發現的可能存在關聯關系或者不符合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要求的投資者取消其配售資格,并在公告中披露。因投資者提供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所導致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擬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需自行審核比對關聯方,確保不參加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系的新股網下詢價。投資者參與詢價即視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系。如因投資者的原因,導致關聯方參與詢價或發生關聯方配售等情況,投資者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三)初步詢價

合格網下投資者可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且只能有一個報價,其中非個人投資者應當以機構為單位進行報價,同一機構管理的不同配售對象的報價應該相同。網下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對象填報同一個擬申購價格,以0.01元為一個最小申報價格單位,該擬申購價格對應一個擬申購數量。網下投資者為擬參與報價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報價記錄后,應當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報價記錄為準。每一配售對象申購數量下限為 200 萬股,申購數量超過200萬股的,超出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同時不得超過600萬股。

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

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日為2020年7月23日(T-4日)。合格網下投資者可使用CA證書登錄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網頁(https://ipo.uap.sse.com.cn/ipo)進行初步詢價。通過網下申購平臺報價、查詢的時間為上午9:30至下午15:00。關于網下申購平臺的相關操作辦法請查閱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快速導航—IPO業務專欄中的《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網下IPO系統用戶手冊申購交易員分冊》等相關規定。

發行人的股票簡稱為“天正電氣”,股票代碼為“605066”,該代碼同時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負責組織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工作,并對參與初步詢價且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信息予以確認。

投資者的申報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將被視為無效:投資者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網下投資者注冊;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銀行收付款賬戶/賬號等申報信息與備案信息不一致的;私募投資基金未能完成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的;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 600 萬股以上的部分;單個配售對象申購數量低于200萬股或者申購數量超過200萬股的超出部分不是10萬股整數倍的申購報價,該配售對象的申報無效;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資者資格核查文件或經審查不符合網下投資者條件的;被中國證券業協會列入黑名單的網下投資者;經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確定發行價格和有效報價配售對象

(一)定價方式

采取通過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二)定價考慮因素

綜合考慮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的初步詢價數據、公司盈利能力、未來成長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

(三)定價程序

1、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初步詢價結束后,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后的詢價結果,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部分的數量,剔除的擬申購量不低于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 10%。具體做法為:將擬申購總量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列后,如高于某一價格的擬申購總量小于 10%,但包含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總量大于等于 10%,則該檔價格為臨界價格,高于臨界價格對應的申購量將被全部剔除,報價等于該臨界價格的配售對象按“申購量由少到多,申購時間(以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顯示的申報時間和申報序號為準)由晚到早”的原則依次剔除,直至剔除總量首次超過擬申購總量的 10%。當臨界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報數量可不再剔除,此時剔除最高報價的比例可以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2、統計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公募基金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

3、在初步詢價日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上述定價考慮因素,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四)有效報價

有效報價是指投資者符合詢價資格,按照詢價規則進行報價,并且報價不低于發行價,同時未被前述最高報價剔除的報價。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應不少于10家。

投資者應承諾嚴格遵守相關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報出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即為有效報價配售對象。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于2020年7月28日(T-1日)在《發行公告》中公告有效報價配售對象的名單,包括:配售對象名稱、申報價格及申購數量等。

四、網下申購

本次發行的網下申購時間為2020年7月29日(T日)的9:30-15:00。《發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網下申購,在參與網下申購時,其申購價格為確定的發行價格。申購數量為其初步詢價中有效報價對應的申購數量。每個配售對象參與網下申購的有效申購數量可通過網下申購平臺查詢。

網下投資者為參與申購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在網下申購平臺錄入申購記錄后,應當一次性全部提交。網下申購期間,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購記錄,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購記錄為準。每個配售對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筆報價。

有效報價配售對象未在網下申購平臺提交申購,或實際申購數量少于有效申購數量的投資者將在《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中予以公示。

網下投資者在2020年7月29日(T日)參與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繳付申購資金,獲得初步配售后在T+2日繳納認購款。

五、網下配售

如果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通過分類比例配售方式進行配售。同時,保證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公募養老金社保類”)獲配總量不低于本次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55%;將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年金保險類”)獲配總量預設為不低于本次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 15%。公募養老金社保類、年金保險類有效申購不足上述安排數量的,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配售。

(一)網下配售對象分類

根據配售對象的類型將有效申購的配售對象分為以下四類:

A類:公募養老金社保類配售對象,其配售比例為a;

B類:年金保險類配售對象,其配售比例為b;

C類:除A和B類外的機構類配售對象,其配售比例為c;

D類:個人配售對象,其配售比例為d。

(二)配售規則和配售比例的確定

原則上按照各類配售對象的配售比例關系a≥b≥c,c=1.2d進行初步配售。

調整原則:①優先滿足 A 類投資者獲配售股數不低于本次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55%,A類有效申購不足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55%,可以向其他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配售;②優先滿足 B 類投資者獲配售股數不低于本次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15%,B類有效申購不足網下發行股票數量15%的,可以向其他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配售;③A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a不低于B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b,在極端情況下為滿足此條件,可下調B類投資者獲配售股數,使其低于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15%;④保證A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a不低于B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b,B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b不低于C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c及D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d,即a≥b≥c≥d。

如初步配售后已滿足以上要求,則不做調整。

(三)配售數量的計算

某一配售對象的獲配股數=該配售對象的有效申購數量×該類配售比例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以上標準得出各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和獲配股數。在實施配售過程中,每個配售對象的獲配數量取整后精確到1股,產生的零股分配給A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A類投資者,則產生的零股分配給B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B類投資者,則產生的零股分配給C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C類投資者,則產生的零股分配給D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當申購數量相同時,產生的零股分配給申購時間(以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顯示的申報時間及申報編號為準)最早的配售對象。

如果網下有效申購總量等于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按照配售對象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如果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將中止發行。

2020年7月31日(T+2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詳細披露初步配售結果,并對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的投資者列表公示。

六、網下獲配投資者繳款

2020年7月31日(T+2日)16:00前,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獲配股數情況,為其獲配的配售對象及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于T+2日16:00前到賬。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只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并繳款將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下投資者在辦理認購資金劃入時,應將獲配股票對應的認購資金劃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行專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認購所對應的證券賬戶及股票代碼,若沒有注明或備注信息錯誤將導致劃款失敗。一個配售對象只能通過一家結算銀行辦理認購資金的劃入,配售對象須通過備案的銀行收付款賬戶辦理認購資金的劃出、劃入。

獲配的配售對象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視其為違約,違約情況將報送中國證監會及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其未到位資金對應的獲配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2020年8月4日(T+4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發行結果公告》”)中詳細披露網上、網下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列表公示獲得配售但未足額繳款的網下投資者等。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將對本次發行的網下發行過程、配售行為、參與配售的投資者資質條件及其與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關聯關系、資金劃撥等事項進行見證,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七、網上申購

本次網上申購的時間為2020年7月29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網上投資者按照本次發行價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并采用網上市值申購方式進行申購。根據投資者2020年7月27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市值計算規則參照《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每一個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的千分之一,即21,000股。投資者可以通過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查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購額度。

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網上投資者在2020年7月29日(T日)參與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2020年7月31日(T+2日)根據中簽結果繳納認購款。凡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為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發行的申購。

八、網上中簽投資者資金交收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0年7月31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放棄認購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準,最小單位為1股,可以不為1,000股的整數倍。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納認購資金情形的,將被列入限制申購名單,自其最近一次放棄認購次日起的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九、網上網下回撥機制

本次發行網下、網上申購于2020年7月29日(T日)15:00時截止。申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總體申購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回撥機制的啟動將根據網上發行初步認購倍數來確定。

網上發行初步認購倍數=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回撥前網上發行數量;

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網下投資者有效申購總量低于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不得將網下初始發行數量向網上回撥,將中止發行。

2、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50倍、低于100倍(含)的,應當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00倍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40%;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50倍的,回撥后網下發行比例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0%。

3、網上投資者申購數量不足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的,可回撥給網下投資者。

在發生回撥的情形下,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啟動回撥機制,相關回撥事宜將在2020年7月30日(T+1日)刊登的《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中披露。

十、中止發行的安排

本次發行中,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采取中止發行措施,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可擇機重新啟動發行安排等事宜:

1、初步詢價結束后,參與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或剔除不低于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的最高報價后,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10家;

2、初步詢價結束后,網下投資者擬申購數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或剔除不低于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的最高報價后,剩余擬申購數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

3、網下申購后,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實際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或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小于回撥前網上初始發行數量,且網上認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后仍未能足額認購的;

4、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5、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

6、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7、中國證監會對本次發行承銷過程實施事中事后監管,發現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

十一、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處理

在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結束后,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實際繳款情況確認網下和網上實際發行股份數量。如果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則中止本次發行;如果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少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的股份數量上限為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30%,對應的股份數量上限為2,130萬股。

2020年8月4日(T+4日)刊登的《發行結果公告》將披露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金額和包銷比例。

十二、投資者黑名單管理

網下投資者參與本次發行應當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規則。在網下申購和配售過程中,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存在違法違規或違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和《網下投資者備案管理細則》的以下行為,將及時報告協會。

網下投資者在參與網下詢價時存在下列情形的:

1、使用他人賬戶報價;

2、投資者之間協商報價;

3、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賬戶報價;

4、網上網下同時申購;

5、與發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

6、委托他人報價;

7、無真實申購意圖進行人情報價;

8、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

9、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

10、不具備定價能力,或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報價;

11、機構投資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的情形。

網下獲配投資者存在下列情形的:

1、不符合配售資格;

2、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

3、獲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關承諾的;

4、網下投資者未按《網下投資者備案管理細則》要求報送信息、瞞報或謊報信息、不配合協會檢查工作的。

協會按照規定將違規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列入黑名單。被列入黑名單的投資者不得參加網下申購。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被列入黑名單期滿后,應當重新在協會備案。

十三、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系方式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資本市場部

電 話:021-38676888

聯系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669號37層

發行人: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此頁無正文,為《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

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發行人: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頁無正文,為《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

初步詢價公告》蓋章頁)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責編: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