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學生持續加強自我保護教育,以及強化學校對教職員工的教育與監督
2020-09-19 13:48:38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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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簡稱《意見》),要求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等學校擬聘用人員應當在入職前進行查詢,對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不得錄用;在職教職員工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規定及時解除聘用合同。(相關報道見07版)

我國《教師法》明確規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督處煼ā方褂蟹缸锴翱频娜藛T從事教育工作,這既是對學生安全的有效保護,也是維護教師形象和教育形象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教師性侵學生案時有發生,其中部分人員就有性侵違法犯罪前科。比如,去年貴陽中加新世界國際學校教師劉某林涉嫌猥褻兒童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劉某林此前曾任貴州余慶縣龍溪鎮勤勇小學校長,2006年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一名教師兩次涉及性侵犯罪,這種情況實在讓人無法接受,而其能夠二次違法,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準入查詢缺位。

隨著互聯網技術發展和政府部門信息共享改革,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有了技術和信息保障。部分地方已經開展查詢處置工作。比如,此次最高檢發布的教職員工準入查詢違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中,有關地方在核查中就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前科的人員混入教師隊伍,立刻作出辭退處理,并撤消其教師證,以最大限度降低未成年人受侵害風險。

此次三部門印發《意見》,讓這種準入查詢制度化、規范化。準入查詢的對象除了教師外,還包括學校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教職員工?!兑庖姟诽岢觯逃拷⒔y一的信息查詢平臺,與公安部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對接,做好這些工作,全國范圍內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都可以查詢到。

在教職員工準入環節嚴把“查詢關”,有望把所有有犯罪前科的教師等人員擋在校門外,為孩子們創造一個安全的校園環境。要想做到這一點,首先,需要各家教育機構嚴格落實《意見》要求,把好第一道查詢關,不放過任何一個有犯罪前科的人員。其次,需要各地教育部門對教職員工準入情況進行抽查,進行二次把關,對違規學校和問題人員要嚴懲。

此外,是否對現有教師有無犯罪前科進行抽查,最終實現普查,也值得考慮。這樣做的目的,既是要把好教職員工準入關,防止出現增量隱患,也是要對存量隱患盡可能清除。上述《意見》提出,在職教職員工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規定及時解除聘用合同。當增量隱患與存量隱患都能消除,孩子們才可能生活在健康安全的校園中。

當然,通過準入查詢把好教職員工準入關后,也不能高枕無憂,因為順利通過準入查詢的個別人員,也不排除其魔爪會偷偷伸向孩子。因此,需要對學生持續加強自我保護教育,以及強化學校對教職員工的教育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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