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
2020-09-19 13:49:18 來源:北京青年報
1
聽新聞

9月18日,最高檢舉行“入職查詢讓孩子上學更放心”新聞發布會,與教育部、公安部聯合下發《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入職查詢意見》)。

規定對三類人員進行查詢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說,當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持續上升,社會強烈關注,必須進一步加大預防力度,構建對未成年人更加有力的社會保護網絡。性侵害是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的主要犯罪類型,且呈現持續上升態勢。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入職查詢意見》規定的入職查詢制度,是指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職員工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授予申請人教師資格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對具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不予錄用或者不予認定教師資格,從而把“大灰狼”擋在校園之外,有效預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發生。

史衛忠說,《入職查詢意見》暫把查詢的違法犯罪信息限定為狹義的性侵行為:

一類是因強奸、強制猥褻、猥褻兒童犯罪被作出有罪判決的人員,以及因上述犯罪被人民檢察院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的人員。另一類是因猥褻行為被行政處罰的人員。

此外,《入職查詢意見》規定對三類人員進行查詢: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師、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教職員工,在入職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應當對申請人員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相關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

史衛忠說,由于高校的學生大多已成年,校外培訓機構管理體制比較復雜,因此規定,對高校和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訓機構的教職員工、工作人員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參照本意見執行。

將推動逐步適用于更多行業

在查詢結果的應用及追責方面,史衛忠說,對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學校不得錄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得認定教師資格。

在職教職員工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應當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規定及時解除聘用合同。

“如果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未按照規定進行查詢,或者經查詢有相關違法犯罪記錄仍予以錄用或者認定教師資格的,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他透露,下一步,最高檢將加強與教育部、公安部的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入職查詢制度的落實。

“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制度在經過一定實踐完善后,我們將推動逐步適用于所有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行業,同時擴大查詢違法犯罪信息的范圍,全面構建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墻’,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清除教師中的“害群之馬”

“教師隊伍師德師風總體是好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對教師隊伍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對教師中的‘害群之馬’,要堅決依法依紀予以嚴懲,清除出教師隊伍。”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副司長黃偉說,教育部將加快建立統一的信息查詢平臺建設,與公安部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對接,實現性侵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服務。

他介紹說,教育部將此項工作進行專門的部署,明確了查詢部門。

“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內的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根據屬地化管理原則,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根據擬聘人員和在職教職員工的授權,對其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查詢。對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的查詢,由受理申請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開展。”

他說,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未對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查詢,或者經查詢有相關違法犯罪信息,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仍予以錄用的,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追究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未對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查詢,或者未依法依規對經查詢有相關違法犯罪信息的人員予以處理的,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予以糾正,并報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責編: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