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中小學校安全條例正式實施,學生有危險行為應及時告誡制止
2021-03-02 10:48:16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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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基礎設施薄弱、校園暴力和意外傷害事故時有發(fā)生等問題,《甘肅省中小學校安全條例》今天起正式實施。

甘肅省教育廳副廳長王光亞介紹,《條例》聚焦近年來校園頻發(fā)、群眾反映強烈的安全問題,完善了相關制度和措施,并將現有政策和規(guī)章上升到法律層面,對政府、部門、學校、教職工、監(jiān)護人、學生等各方面應履行的職責予以法律界定,使學校安全的管理責任更加清晰。同時,明確了涉生涉校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學校和學生、監(jiān)護人等的責任和義務,并提出成立學校安全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

《條例》對學校安全教育和培訓、學校日常管理制度體系、學生實習等有關方面的工作也進行了系統規(guī)范,同時提出學生有危險行為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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