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進行了部署。《規定》明確,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
《規定》要求,進一步加強碩士研究生命題工作規范管理,積極深化分類考試改革。從2021年起,全面推進經濟類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分類考試改革試點,經濟類綜合能力考試科目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供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等6個經濟類專業學位選用,招生單位要統籌考慮本單位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使用。
《規定》強調,進一步加強調劑工作規范管理。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規定》還明確了要進一步推進科學精準劃線。原則上學術學位類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專業學位類按專業學位類別分別劃線。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將根據實際情況分開劃線,不再統一劃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