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醫保局調整單病種支付標準,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2020-10-06 07:43:49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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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醫保局近日出臺《關于調整人工晶體醫保限額標準及相關單病種支付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進醫保支付與采購協同,確保人工晶體帶量采購工作順利推進。《通知》明確,10月1日起,安裝人工晶體,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限額標準,由每只1215元調整為1835元。

《通知》指出,調整醫保限額標準,減輕參保人員負擔。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安裝人工晶體,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限額標準,由每只1215元調整為1835元;安裝人工晶體實際收費低于上述標準的,按實際收費金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

在調整單病種支付標準,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方面,《通知》明確參保人員因患白內障或青光眼,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施單眼白內障或青光眼手術+單眼人工晶體植入術治療的,單病種費用支付標準在原標準基礎上增加620元,病種費用支付標準中含人工晶體醫保限額標準以內的部分,參保人員若自愿選擇高于限額標準的,高出費用由參保人員另行自付。(記者 解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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