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全文發布,其中關于人口政策的內容引人關注。
《建議》提到,制定人口長期發展戰略,優化生育政策,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高人口素質。短短70余字,折射出“十四五”時期人口政策的重要變化,這一變化集中體現在包容性、全面性、前瞻性和均衡性這幾個關鍵詞上。尤其是“生育政策包容性”的表述,應屬首次提出。
“包容性”是指社會主體能夠包容客體的特性,通常是指社會某一方面的多元化、和諧共處的狀態。“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首先是要將生育權利還給家庭和婦女,放寬對生育的限制,解決“想生”但“不能生”的問題,從政策層面上消除對多生、早生等行為的歧視,優化制度設計,包容各種生育狀態。這不僅是維護女性和家庭的生育權,更是保障兒童的生命權和生存權。與此同時,還要建立生育包容性的制度環境。眼下,應盡快逐一清理不合時宜的相關法規及政策,增強公共政策對生育更廣泛的包容性。
“全面性”,意味著人口政策不僅在生育環節,也在撫育、養育、教育等全生命周期給予支持。從不同機構的調查結果可知,養育成本、母親職業選擇、學前照料等是家庭生育決策的主要考慮因素,人口政策必須要從婚育假期、生育津貼、勞動權益保障、托幼照料、兒童教育等多層次、全方位地支持家庭生育和兒童成長,解決“能生”但“不想生”的問題。據了解,歐洲是全世界生育率最低的地區之一,歐盟國家的“家庭友好”政策體系為推動該地區的生育率回升發揮了很大作用。我國家庭福利制度建設才剛剛起步,需要設計和建設匹配中國國情的政策體系,優化公共服務供給和公共資源配置,提升家庭的生育意愿。
人口政策必須具有前瞻性,這是人口規律決定的,也是我國多年人口政策的經驗總結。“十四五”時期的“人口長期發展戰略”不僅要著眼于20年、30年,更要有50年乃至100年的視野。人口變化是緩慢而漫長的過程,基期的一個指標波動,會傳導至半世紀后的另一個指標變化。從結構變動方面來說,我國在20世紀60年代的生育高峰,直接導致“十四五”時期的人口老齡化進程加速;當期的出生性別比偏高現象會使得20年、30年后出現婚姻擠壓問題。這意味著,人口政策調整的效果常常需要經歷一代人或幾代人后才能得到體現,必須從戰略高度,用長遠觀點來審視。
人口發展的“均衡性”要求人口自身的規模、結構、分布、素質等要素之間相互協調,而且人口與社會經濟、環境資源等外部因素之間也要相互匹配。“十三五”時期,我國已經提出了“人口均衡發展”的政策目標,“十四五”時期將更加突出“提高人口素質”的政策要求。人口素質既包括體能健康素質,也包括智能科教素質和精神文明素質。國務院發布的《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已經將健康知識普及、健康生活倡導、醫療服務優化和健康環境促進等行動列入重要的社會發展目標,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健康中國行動以疾病預防和健康促進為核心,是提升全體國民健康素質的重要舉措。
當前,我國處于由中等收入國家向高收入國家轉型的關鍵時期,經濟上也處于高質量發展的攻關期,人口轉變后的勞動力供給下降對經濟增長的負面影響逐漸顯現,需要以勞動力素質提升來對沖和彌補。新一輪科技革命將帶來國際競爭格局的重新洗牌,未來綜合國力的較量也是知識型人才的比拼,全面提升人口素質是我國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基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