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入職疑遭“培訓貸”,被機構拒絕后遭索賠
2021-01-12 10:22:20 來源:新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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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入職培訓的“幌子”,卻誘導大學生簽下數萬元的網貸,事后還聲稱要向維權學生“索賠”。1月10日,濟南時報·新時報以《想入職先辦2萬多網貸當培訓費?多位大學生疑被“套路”》為題,報道了眾多在校大學生向濟南市歷下區好學教育培訓學校(以下簡稱“好學教育”)維權一事,引發全國網友關注和討論。然而,對于“培訓貸”這一行為,好學教育負責人堅持認為沒有任何問題,學生都是自愿簽訂的合同。之后,有多位維權大學生因不堪壓力,選擇重新繳納了7854元解除合同和網貸。11日上午,新時報記者了解到,相關部門第一時間采取行動,已對此事展開詳細調查。

有學生賠償7854元解除合同

“學校負責人威脅說要起訴我們,還說到時候一分錢都不退,我們實在沒有辦法,只能自認倒霉。”10日下午,好學教育學員楊天(化名)告訴新時報記者。楊天是山東某職校的大三學生,去年軟龍(山東)數據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到學校招實習學生,他跟幾名同學一起報名實習,卻被“忽悠”參加好學教育的培訓課程,并通過辦理網貸繳納了23800元的培訓費。事后,他跟同學察覺事情不對勁,找到好學教育負責人喬某,要求解除培訓合同和網貸,不但遭到對方拒絕,甚至還被對方威脅起訴索賠23800元的經濟損失。無奈之下,楊天和同學重新與好學教育簽訂了一份《培訓合同解除(退學)協議》。

根據協議內容顯示,楊天屬于“個人原因”無法繼續參加培訓,提出退學申請,按照原培訓合同約定,解除合同所產生的違約金及課時費和線上課程服務費等由楊天承擔,折合共計7854元。在結清上述費用后,楊天與第三方平臺“小恒錢包”簽署的分期付款協議由好學教育負責解除。“錢雖然交上了,但好學教育說還得至少三個工作日才能解除網貸。”楊天對此仍然有所擔心。

對于給學生辦理“培訓貸”一事,好學教育有何最新解釋呢?10日晚,好學教育負責人喬某主動聯系新時報記者,堅持認為學校沒有任何問題,從來不弄虛作假。“我們做的培訓沒有錯,學生做貸款也沒有錯,都是在完全告知學生的情況下讓學生自己選擇的。合同是維護雙方利益的,如果我們教學質量不好或者其他問題導致學生無法就業,我們承擔所有責任,如果學生中途違約就要按照違約條款處理。這件事情我相信會翻轉的。”

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新時報記者了解到,像好學教育這種“培訓貸”的情況不是個案。以2019年教育培訓投訴為例,教培行業2019年全年的投訴量高達1.9萬,被投訴問題包括退費難、誘導消費和貸款問題等。其中,通過貸款等方式進行預付式消費問題成為重災區。中消協投訴部工作人員表示,在培訓市場采取這種所謂的消費貸或者培訓貸的形式,一旦這種不良的培訓機構倒閉或者跑路,無法繼續履行培訓義務,但是消費者那么多貸款仍然還需要進行償還,就給消費者增加了不必要的負擔。

山東泉運律師事務所呂洪利律師分析稱,培訓借貸合約必須建立在兩大前提上,一是學員充分知情,二是要有事先審慎篩選的審查機制,學員具備基本的還款能力是必選項。然而,不少培訓機構在勸說學員分期付款時,通過誘導或故意隱瞞等方式,造成學員誤以為只是和培訓機構簽訂分期付款的錯覺。培訓機構如果在具體操作時不滿足上述兩大前提,本身已構成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學員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時要提醒學員們提高防范意識,審慎選擇培訓機構,鑒別培訓機構是否具有資質,了解其辦學形式以及公司規模,所聘教師是否具備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和學歷要求等。此外,一定要詳細看清楚合同內的內容后再簽字,不要輕信對方‘免費培訓’‘不滿意包退’‘輕松還款’等口頭承諾,謹防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高利息網貸。”

11日上午,新時報記者致電相關部門了解情況,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接到學員和家長舉報后,第一時間對好學教育展開調查,會盡快將調查結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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