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響生態“和弦” 譜寫護漁新篇
湖北護航十年禁捕助力長江大保護
2021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全面實行10年禁捕。
長江流經10多個省份,其中湖北最長。作為長江禁漁的主戰場,長期以來,湖北非法捕撈野生江魚現象時有發生。受過度捕撈等問題影響,長江流域漁業資源惡化加劇。雖然當地此前曾對長江開展過季節性、局域性禁捕,但沒有從根本上緩解長江魚類資源的衰退危機。
事實上,保護長江生物種群資源,維持長江整體生態平衡已經刻不容緩。專家認為,長江10年禁漁,將有2-3個世代繁衍,魚類的種群數量能較好恢復。
為確保“十年禁捕”的順利實施,湖北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從教育、禁捕、退捕等源頭抓起,助推魚類生態大保護;加強與長江流域相關行政監管部門、公安機關的配合,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犯罪行為,積極開展“落實禁漁令我先行”檢察公益訴訟專項行動。
在十堰市,房縣人民檢察院針對長江流域“禁漁禁捕”中發現的問題,分別向縣農業農村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職能部門加強監管,加大“禁漁禁捕”工作力度。收到檢察建議后,房縣農業農村局牽頭,聯合當地公安、水務、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了聯合大巡查活動。“巡查活動共清理上岸‘三無船舶’385艘,拆除筏釣房20間,攔網(含粘網)113處。”房縣農業執法部門負責人介紹。
數據顯示,2020年以來,湖北省檢察機關共辦理非法捕撈案件556件、非法捕撈公益訴訟案件152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及公告70件。
妥善安置漁民轉產就業,事關長江禁捕退捕的成敗。湖北省各級檢察機關積極協助政府相關部門,深入社區、村組、漁港、碼頭全面排查,切實解決退捕漁民生計。
2020年,年近60歲的資深老漁民王某上交了漁船后,除了獲得補貼,每月還能領到1000多元的社保金。在檢察機關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下,王某還獲得了一份公益性崗位工作,當起了護漁員,不僅收入有保障,工作內容也更有意義。他還時常去人工養殖魚塘幫忙捕魚賺取收入。
2020年7月24日,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長江漢江湖北段實施禁捕的決定》,專門立法,確保“十年禁捕”順利實施。湖北省檢察機關積極行動,構建“三級院一體化”辦案模式,提升長江漢江湖北段實施禁捕檢察保障力度。
針對跨區域環境資源類案件管轄難、管轄亂的問題,湖北省檢察機關探索建立辦案模式,由鐵路檢察機關集中管轄長江干支流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跨省級及省內跨區域環境污染案件等重大復雜案件。
針對長江水體污染問題,湖北省檢察院推動船舶污染防治從“單一主導”走向“協同共治”。2020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督促恢復治理被污染水域4616畝,清除各類固體廢物近6.4萬噸。(記者 蔣長順 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