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海口市出臺《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到2021年年底,海口市各區至少建成一家質量有保障、價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具有示范效應的公立型或普惠性托育機構,并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
《意見》顯示,2022年至2024年,海口市將繼續增加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數量,全市50%以上街道要建設一家公立型或普惠性托育機構。到2025年,全市公立型和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占比不低于30%,其中公立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占比不低于10%,全市累計新增普惠性嬰幼兒托位2500個以上。
《意見》提出,海口市將引導社會力量通過采取獨資、合資、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形式,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改造和建設。免費或低于市場價出租提供場地,新建、改擴建一批嵌入式、連鎖化、專業化的社區照護服務設施,包括親子活動或育嬰照料中心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照護服務。在大型市場、商場等公共場所,配套提供母嬰室設施及育嬰照料等服務。
《意見》還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或通過新建、改建、擴建等方式,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海口市各區要選擇1—2所幼兒園開展托幼一體化試點,增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公辦園托班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民辦園舉辦托班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支持公辦園利用雙休日,開展早教服務及開設親子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