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
招生對象
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且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44號)關于本市2021年高考報名條件規定者,可報考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具體要求為: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
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非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1.考生為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參加中考或父母一方連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3年,同時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2.考生為持有積分未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的;
3.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上海市常住戶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證》,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畢業生或2020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
4.納入相關部門鎖定名單的梅山、大屯、魯礦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單位職工子女,須參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三)根據市教委文件規定,不可參加本市高考報名者和本年度從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職高專院校)退學者,以及2021年已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職高專院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本次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