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 補齊特殊兒童權益保障短板
2021-10-18 08:45:07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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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寄托著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事關廣大兒童成長發展和美好未來。如果能關照到每一個兒童,致力于為他們的成長創造友好的環境,就能從整體上改善所有兒童的成長環境。評價一座城市是不是兒童友好城市,更應該看城市如何對待流動兒童、殘疾兒童、自閉癥等特殊兒童。做好了這些工作,城市必將成為老百姓心中真正的兒童友好城市。

近日,國家發改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中國殘聯等23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5年,通過在全國范圍內開展100個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推動兒童友好要求在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等方面充分體現。到2035年,兒童友好成為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標識,兒童友好理念成為全社會共識和全民自覺,廣大兒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相關報道見03版)

誠如《意見》所言,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寄托著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事關廣大兒童成長發展和美好未來。全面落實《意見》各項部署和要求,需要站在兒童的角度,特別是要站在特殊兒童的角度,全面保障每一個孩子的平等權利,讓每個孩子都真切感到被友好對待。

就此而言,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需要盡快補齊特殊兒童權益保障短板,重點要做到“三個同”:流動兒童“同城入學”、殘疾兒童“同班就讀”和自閉癥等兒童“共同成長”。

上述23部門《意見》提出,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包括建立健全困境兒童信息臺賬,落實定期上門查訪,加大對困難家庭的重病、殘疾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和專項救助力度;落實孤兒、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實施分類救助等。在此基礎上,還應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切實解決好流動兒童“同城入學”問題。

目前,部分大城市隨遷兒童入學門檻仍然較高,同時由于完成義務教育后不能在城市參加中考(以及高中畢業后的高考),一些在城市出生的兒童只能回到戶籍所在地上學。我國農村存在大量留守兒童,也與沒有創造低門檻或“零門檻”的城市入學環境有關。保障所有隨遷子女同城入學,對城市教育發展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從本世紀初開始,我國推進殘疾兒童在普通學校“同班就讀”(或“隨班就讀”),這有利于培養所有兒童的平等觀念,為殘疾兒童融入正常社會生活提供與其他孩子一樣的環境。這項政策涉及巨大的教育投入,包括要求學校配備專門的教師,在硬件和軟件方面加快建設“無障礙校園”,推行難度較大。有人甚至認為,為少部分學生投入這么多經費“不值得”。

必須明確,推進殘疾兒童“同班就讀”,是友好、平等對待每個兒童必須建立的新理念。把所有城市的中小學、大學都建設為無障礙校園,是建設兒童友好城市的必然要求。

解決自閉癥兒童“入學難”,比保障殘疾兒童“同班就讀”更為復雜。現實中,殘疾兒童還可以進特殊教育學校,但大多數特殊教育學校并不接收自閉癥孩子。自閉癥孩子去普通學校就讀,不少普通學校會以各種理由(如沒有特殊教育教師、其他家長反對等)不接收。

由于我國基礎教育學校辦學存在應試傾向,不但導致孩子的學業壓力大,而且也出現“差生”被邊緣化的問題。一些老師、學校認為,在“差生”身上花時間不值得,沒有成就感。要讓殘疾兒童、自閉癥兒童“同班就讀”,不但需要解決相應的師資配備,還需要切實轉變育人理念,改變老師、學校不愿意在殘疾兒童、自閉癥兒童身上投入資源的現狀。

對兒童友好的關鍵,是要對每一個兒童都友好。如果能關照到每一個兒童,致力于為他們的成長創造友好的環境,就能從整體上改善所有兒童的成長環境,全面提升我國教育質量。評價一座城市是不是兒童友好城市,更應該看城市如何對待流動兒童、殘疾兒童、自閉癥等特殊兒童。做好了這些工作,城市必將成為老百姓心中真正的兒童友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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