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近日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注銷的公告》(京教民〔2021〕22號)《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16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廢止并注銷的公告》(京教民〔2021〕23號),26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續,依法將被注銷。
公告顯示,中國書畫函授大學等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之規定,該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自公告之日起注銷。
北京智力開發函授學院等16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該16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自公告之日起廢止并注銷。
自辦學許可證注銷之日起,各校應依法完成清算、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