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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大林通訊員顏海濤)日前,《徐州市基礎教育促進條例》正式頒布實施。《條例》包括總則、資源供給與保障、教師隊伍建設、教育治理、評價與監督等內容,共計8章52條。
江蘇省徐州市副市長吳昊表示,《條例》在內容上注重全面貫徹新時代教育政策法規,與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銜接,對《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等重要文件精神進行歸納吸收,并寫入學校和教師減負、“雙減”、家校共育等內容,將政策要求上升為法規規定。
針對教育投入相對不足、學齡人口持續高峰、教師結構性缺編等制約基礎教育發展的瓶頸問題,《條例》規定,各級政府應建立健全基礎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確保做到兩個“只增不減”。
針對教育資源缺口問題,《條例》規定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教育資源預警機制,會同資規部門編制中小學(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組織或參與中小學(幼兒園)新改擴建設計和竣工驗收,并對配套建設的中小學(幼兒園)提出“四同步”的要求。
針對教師結構性缺編、綜合素質亟待提高等問題,《條例》規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會同教育主管部門落實教職工編制標準,合理核定教職工編制,動態調整教師總量,促進鄉村和城鎮薄弱學校教師培養,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等。
《中國教育報》2022年07月09日第1版
標簽: 徐州為促進基礎教育立法 meta nam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