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音樂類專業術科統考內容調整
2020-09-20 16:20:56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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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公告表示,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9]42號)精神,為統籌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術科統一考試工作,確保各項考試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經研究決定,廣東省對2021年音樂類專業術科統一考試內容作了適當調整。

◆ 音樂類專業術科統考分為三個類別

廣東省2021年音樂類專業術科統考分為音樂類(音樂學)專業術科統考、音樂類(音樂表演-聲樂)專業術科統考、音樂類(音樂表演-器樂)專業術科統考三個類別。

音樂類(音樂學)專業術科統考科目為聲樂演唱、樂器演奏、視唱練耳與樂理。音樂類(音樂表演—聲樂)專業術科統考科目為聲樂演唱、視唱練耳與樂理。音樂類(音樂表演—器樂)專業術科統考科目為樂器演奏、視唱練耳與樂理。

廣東省將根據考生考試情況,確定音樂類(音樂學)、音樂類(音樂表演—聲樂)、音樂類(音樂表演—器樂)省統考合格線,對合格考生分別發放音樂類(音樂學)、音樂類(音樂表演—聲樂)、音樂類(音樂表演—器樂)省統考合格證。

考生可根據所獲得的音樂類專業各類別省統考合格證報考對應的音樂學或音樂表演專業。音樂類(音樂學)專業省統考合格的考生,若也達到音樂類(音樂表演—聲樂)、音樂類(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省統考合格線,可報考音樂學或音樂表演專業。若考生僅音樂類(音樂表演—聲樂)、音樂類(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考成績合格,只可報考對應的音樂表演專業。

◆ 音樂類專業術科統考限定樂器由18種調整為33種

音樂類專業術科統考限定樂器由18種調整為33種,分別是:鋼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薩克斯管、小號、圓號、長號、中音號、大號、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竹笛、嗩吶、笙、二胡、高胡、古箏、阮、琵琶、柳琴、三弦、揚琴、雙排鍵電子琴、手風琴、電貝斯、電吉他、古典吉他、打擊樂(爵士鼓、瑪林巴、排鼓、顫音琴)。其中,有下劃線標記的樂器為新增樂器。

考生應試樂器為33種限定樂器之外的,不再列入廣東省音樂類專業統考,只能報考招生院校組織的相應專業校考。

◆ 練耳與樂理的計算機考試時間由90分鐘調整為75分鐘

為進一步優化考試流程,根據考生的作答情況,2021年起,廣東省將練耳與樂理的計算機考試時間由90分鐘調整為7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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