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定于2020年11月1至10日進行
2020-10-10 10:11:23 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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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記者從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獲悉,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精神,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簡稱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定于2020年11月1至10日進行。

記者從市招考辦獲悉,具有廣東省戶籍的應、往屆畢業生,如戶籍、學籍(或學歷)條件未達到上述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可以在廣東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參加高職院校(專科)批次錄取,不能參加本科批次錄取。學制少于三年的高中階段學校,其應往屆畢業生初中畢業不滿3年的(時間計算到高考當年8月31日),可以在廣東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參加高職院校(專科)批次錄取,不能參加本科批次錄取。

對于應屆畢業生,廣東省戶籍考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地(市)報考,也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市)報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隨遷子女考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地(市)報考,也可以在父母居住證所在地(市)報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對于往屆畢業生來說,廣東省深圳市戶籍考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區的社會報名點報考。深圳市外戶籍的往屆畢業生回戶籍所在地報考。隨遷子女考生原則上在原高中(含中職、技校)畢業學校所在地(市)報考,也可以在父母居住證所在地(市)報考。同等學力人員統一在戶籍所在地(市)報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組織本區各學校做好報名準備工作,各學校須將各項工作要求落實到全體在校考生,各學校要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深圳市高考考生須憑二代(或三代)身份證辦理報名手續(港澳臺考生和外國籍考生除外)。各學校要督促身份證遺失、消磁、或已變更身份證信息但未換領新證的學生盡快到公安部門領取身份證,確保考生個人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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