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高考體檢工作于3月初開始
2021-02-24 13:30:43 來源:江西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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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提升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高考體檢”)信息化水平,3月初,江西省所有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含高職單招等各類單獨招生)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體檢,未經高考體檢的考生,高校可不予錄取。

2021年高考體檢工作于3月初開始

自2021年開始,江西省高考體檢采用電子化體檢方式,原則上不再采用紙質化體檢,體檢醫生應在體檢時使用信息采集設備直接錄入考生體檢數據,實現無紙化。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符合工作需求的信息采集模式。在高考體檢信息采集工作中,各地要堅持標準統一、系統管理、科學先進的原則。

2021年高考體檢工作由縣級(含)以上教育、衛健部門和招考辦組織實施,高考體檢原則上須在經省衛健委核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定點體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確實沒有二級甲等(含)以上定點體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的縣(市、區),可在當地人民醫院進行。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擔任。高考體檢醫院由各縣(區)教育、衛健部門和招考辦協商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2021年高考體檢工作于2021年3月初開始,原則上3月底結束,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招考辦與各相關體檢醫院協商后統籌安排。

4月20日前,各地將考生電子化體檢數據按《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數據標準》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仍采用紙質化體檢的縣(市、區)須自行將考生體檢表進行掃描,于4月20日前將掃描圖像和數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4月30日后,考生可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體檢結果。如對體檢結論存疑,考生可于5月14日前向縣(市、區)招考辦提出復檢申請,由縣(市、區)招考辦按要求辦理體檢復檢,并將復檢結論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5月14日后不再受理考生體檢復檢申請。

省人民醫院對有異議的體檢結論做出最終裁定

體檢醫院要對考生體檢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非高考體檢醫院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果無效。考生如因特殊身體原因無法參加特定項目檢查時,須出具體檢醫院相應材料。對于體檢結果處在臨界值或有異常的考生,工作人員要當場告知考生體檢結果并告知考生體檢結果并安排其復測,如復測結果仍處在臨界值或有異常,要提醒考生如不認可該體檢結果可按規定申請復檢。

各市、縣(區)招考辦和有關中學有義務在考生閱知體檢結果時,對有疑問的考生進行相應解釋和指導。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報名所在地市、縣(區)招考辦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申請復檢,復檢工作由當地招考辦指定體檢醫院進行。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對復檢結果仍有異議的考生,須于5月20日前到當地招考辦申請終檢。沒有按當地招考辦要求參加體檢或進行復檢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請終檢。身高、體重、視力、色覺、血壓等五個項目不在終檢醫院安排終檢,對于這五個項目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按復檢申請流程申請復檢,以復檢結論作為相應項目的最終體檢結果。

江西省高招委、省衛健委指定江西省人民醫院為江西省普通高考終檢醫院,負責對有異議的體檢結論做出最終裁定。江西省人民醫院應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經批準終檢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江西省人民醫院終檢。終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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