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時代特征、彰顯中國特色、體現世界水平的教育評價體系。”昨天,國務院下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就教育評價體系,開出了針對不同學段的“新國標”。其中,“重過程性評價”、“重全面發展”等“重拳”將徹底撕掉“唯分數論”的標簽。
地方政府:不考核升學指標及升學率
對省級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關于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教育突出問題等情況,既評估最終結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進步發展。
《方案》特別強調,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對教育生態問題突出、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規依法問責追責。
中小學:重“全面”評價 切實減負
就各學段的評價標準,《方案》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細化標準。
其中,針對學前階段,《方案》強調就科學保教、規范辦園、安全衛生、隊伍建設、克服小學化傾向等情況的評價與督查。將各類幼兒園納入質量評估范疇,定期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
義務教育階段,《方案》要求學校重點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保障學生平等權益、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營造和諧育人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以及學業負擔、社會滿意度等情況。對此,國家將制定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標準,完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加強監測結果運用,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就普通高中階段,《方案》要求,主要評價學生全面發展的培養情況。國家制定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準,突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學生發展指導、優化教學資源配置、有序推進選課走班、規范招生辦學行為等內容。
教師評價:師德為第一標準 績效工資重教育教學效果
教師評價中,師德師風依舊是一道“紅線”。《方案》提出,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全面落實新時代幼兒園、中小學、高校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建立師德失范行為通報警示制度。對出現嚴重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探索實施教育全行業禁入制度。
此外,《方案》特別就不同學段的教師提出了相應要求。其中,幼兒園教師評價突出保教實踐,把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促進兒童主動學習和全面發展的能力作為關鍵指標,納入學前教育專業人才培養標準、幼兒教師職后培訓重要內容。
中小學教師將探索教學述評制度,任課教師每學期須對每個學生進行學業述評,述評情況納入教師考核內容。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辦法,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傾斜,向教學一線和教育教學效果突出的教師傾斜。落實中小學教師家訪制度,將家校聯系情況納入教師考核。
高校教師將把參與教研活動,編寫教材、案例,指導學生畢業設計、就業、創新創業、社會實踐、社團活動、競賽展演等計入工作量。落實教授上課制度,高校應明確教授承擔本(專)科生教學最低課時要求,確保教學質量,對未達到要求的給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處理。不得將論文數、項目數、課題經費等科研量化指標與績效工資分配、獎勵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