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立教研員鄉村學校、薄弱學校聯系點制度,為教育決策提供參考
2021-01-14 11:36:56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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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實施意見》,從完善教研體系建設、創新教研工作機制、加強教研隊伍建設、強化教研保障措施等幾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福建要求,省級、設區市教研機構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集體教學視導,縣(市、區)教研機構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集體教學視導。建立教研員鄉村學校、薄弱學校聯系點制度,開展送教送培、課堂診斷、集備指導、審核作業試卷等工作。實行教研員年度調研和學科研究成果年度報告制度,為教育決策提供參考,為學校發展提供建議,支持課程教學改革。

福建明確,建立健全教研員“能進能出、能上能下、合理流動”的動態管理機制,鼓勵各地將教研員納入“縣管校聘”管理體系,促進教研員在區域內合理流動,同時完善教研員崗位聘任制,對不適應或不勝任崗位工作的教研員要及時分流調整工作崗位。教研員每年應參加不少于20天的學科研修活動,每3年有一個學期到中小學、幼兒園掛職鍛煉或兼任教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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