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廣州市教育局啟動中小學有償補課和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自2021年8月開始,至2022年3月完成。
舉報重點為“課上不講課下講”“組織開辦校外培訓班”“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同家長搞利益交換”等突出問題。對此,廣州市教育局將組成專項整治工作檢查組,通過明察暗訪、召開座談會、走訪群眾、問卷調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并對檢查抽查情況進行通報。
廣州市教育局稱,在日常學習中,如發現學校有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等情況,或者遇到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的老師,歡迎社會各界舉報。(記者/黃錦輝)
整治重點內容負面清單
◎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游、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中小學校組織學生參加違規競賽;
◎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違規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