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參加中考的學生注意,中考體育考試安排來了!4月28日,太原市教育局發布2021年初中階段學業考試(體育部分)工作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規定,體育考試以縣(市、區)為單位設置考場,每個縣(市、區)只設置一個考場,考試應在全封閉的標準400米環形塑膠跑道的田徑場進行。考試全部采用智能化考試器材進行,考試成績直接記錄在“太原市學生體育考試智能卡(IC卡)”中,實現體育考試計算機全程管理。為保證每名考生的成績、名次準確記錄,各考點必須在每臺儀器測試點架設高清網絡監控設備(1000米項目須在起點和終點同時架設),保證每名考生圖像清晰可辨。如因錄像不清晰或無錄像等問題導致考生成績無法查證,屬責任事故,由各考點承擔相關責任并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各縣(市、區)教育局須安排紀檢監察人員全程實時監控體育考試,并定時隨機抽樣回放監控錄像,嚴防作弊現象的發生。
另外,考生須按照規定時間參加考試,每個考生的全部考試項目必須在一個單元時間(半天)內連續完成。考試項目全部測試完畢的考生,不得再申請參加緩考。
太原市教育局提醒考生家長,積極配合學校做好考生體質健康調查工作,實事求是地將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如實向學校告知,不能謊報和隱瞞相關病情。對心肺功能不良或患有先天遺傳性疾病等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要堅決實行免考,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因故意隱瞞病情、未如實上報造成不良后果,由考生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為保證廣大考務人員及考生身體健康,確保體育考試安全順利,所有考務工作人員及考生體育考試前14天不得前往國內外疫情中高風險等重點地區。參加體育考試的考務人員要積極接種新冠疫苗,同時各體育考試工作人員及考生在考試當天按照考場考務辦公室要求提供《太原市2021年初中階段學業考試(體育部分)考務人員、考生體溫監測登記表》和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等資料。考務人員和考生不得帶病參加體育考試,特別是有發熱和流感樣癥狀的考生,要及時辦理緩考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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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考試項目總分50分
考試項目共有三項,其中必考項目包括兩項,一是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二是立定跳遠。
選考項目為四選一,考生從“一分鐘跳繩、擲實心球、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等四個項目中選取一項作為考試項目。確定選考項目后不得更改。
考試分值為1000米跑(男)或800米跑(女)項目為20分,立定跳遠項目15分,選考項目15分,總分為50分,計入初中學業考試總成績。
現場考試各項目均保留原始成績,不單獨進行“四舍五入”的處理。考試結束后,三項考試成績相加,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處理,作為考生體育考試的最終成績。
各區考生考試時間匯總
小店區考點在小店區一中體育場,考試時間為5月23日至5月28日上午。
迎澤區考點在太原市實驗中學體育場,考試時間為5月28日至5月31日上午。
杏花嶺區考點在杏嶺實驗學校體育場,考試時間為5月27日至5月30日。
尖草坪區考點在尖草坪區一中體育場,考試時間為5月29日至5月30日。
萬柏林區考點在萬柏林區體育場,考試時間為5月24日至5月26日。
晉源區考點在晉源區實驗中學體育場,考試時間為5月29日至5月30日。
古交市考點在古交一中體育場,考試時間為5月24日至5月25日上午。
清徐縣考點在徐溝中學體育場,考試時間為5月29日至5月30日。
陽曲縣考點在陽曲一中體育場,考試時間為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
婁煩縣考點在婁煩中學體育場,考試時間為5月27日。
緩考時間要記清
6月1日上午:萬柏林區、古交市、陽曲縣。
6月2日上午:小店區、婁煩縣。
6月4日上午:尖草坪區、清徐縣。
6月5日上午:迎澤區、杏花嶺區、晉源區。
如何辦理免考
對全部喪失運動能力的肢體殘疾考生,由監護人帶領考生持《殘疾證》原件和《殘疾考生免試申請表》,于5月7日至5月10日期間到各縣(市、區)教育局申請免考,經當地教育局、殘聯和專業醫務人員現場面檢審核同意后,可辦理免予體育考試手續。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有關資料要裝入考生檔案,以備核查。同時,各學校要將以上考生名單在學校進行公示7天。該類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申請辦理,緩考期間一律不予辦理審批手續。
對因患有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腎病等嚴重疾病或因骨折及其他疾病手術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于5月7日前將《考生因病免試申請表》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及就診單據等材料報送所就讀學校,由學校初審同意后,派專人于5月7日至5月10日期間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統一到各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往屆生及外地返并考生直接到各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相關考生經審核同意后,可辦理免予體育考試手續,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有關資料要裝入考生檔案,以備核查。同時,各學校要將以上考生名單在學校公示7天。
如何辦理緩考
因臨時傷、病,女生月經期等原因暫時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辦理緩考手續。
申請緩考的考生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及《考生緩考申請表》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各學校審核通過后指定工作人員在考試前憑《考生緩考申請表》到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申請辦理緩考手續,經審核同意后可緩考。往屆生及外地返并考生直接到各縣(市、區)教育局辦理。
體育考試過程中,考生因突發傷病需終止考試的,必須當場(不得刷卡離場)向考務人員提出申請,由考點考務辦公室對考生是否繼續參加考試或緩考進行確認。如考生確認不繼續參加考試,則由考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并簽字確認后刷卡離場,其已考過的項目成績有效,未考過的項目按無成績計算。如考生提出緩考申請,須由考務辦根據現場情況審批。同意緩考,則該考生已考過項目成績無效(考生IC卡由考務辦收回),并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緩考,以實際考試成績計算。一旦考生刷卡離場,不得再提出緩考申請。
現場申請緩考未獲批準的考生,要按原考試時間安排參加當日的體育考試。若不參加當日的體育考試,其體育考試成績按零分計。
考生在緩考期間仍未痊愈,可提出免考申請,由縣(市、區)教育局復檢審核同意后(審批手續同前),體育考試成績按30分計入初中學業考試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