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及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簡審批事項,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家、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關精神,我局于2020年6月30日印發了《江門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江門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豁免項目清單的通知》。本清單適用范圍為江門市蓬江區、江海區和新會區,臺山市、開平市、恩平市和鶴山市可參照自行制定清單。
清單明確了兩大類37項豁免內容,涵蓋了建(構)筑物、市政設施、公共設施等方面的內容,主要包括老舊小區改造、市政公用設施、環境整治、危房改造、住宅附屬設施等簡易低風險建設工程項目,將此前規劃許可界限較為模糊的項目更加規范化,壓減項目落地審批流程和時間,“放”“管”結合,提高建設工程規劃審批管理效率。
自清單印發以來,我市的蓬江、江海、新會區三區自然資源部門已對江門蓬江白石變電站基站工程豁免、江門會港加油站工程等六項工程實施規劃許可豁免,大大方便了建設單位,得到了建設單位一致贊許,執行效果較好。我市實施工程規劃許可豁免后,有效破解了簡易低風險建設工程項目開工難、審批慢等問題,有力推動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落實落細,盡可能實現企業和群眾“零跑動”和“少跑動”。
接下來,我局將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加大豁免清單政策的宣傳力度,采取專項督導指導和監督各區自然資源局豁免清單的執行情況,使該項便民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