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老師宣稱“只要考場不交白卷都給過” 可拿暨南大學畢業證
2020-10-13 15:53:19 來源:中國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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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了在線職業培訓機構招生亂象,記者注意到,近日在黑貓投訴等第三方投訴平臺上出現了大量關于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升學教育”的投訴,內容涉及“不退費”、“誘導貸款”、“虛假宣傳”、“霸王條款”等問題。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2020年10月11日,僅兩家主流投訴平臺上關于“升學教育”的投訴量合計已超過4400個。

此外,中國網財經記者在暗訪中發現,“升學教育”招生老師還宣稱部分專業“90%的考題有押題資料”,只要本人去考試,不會做的考題亂抄題目都可以過,“考試不會的話也可以看旁邊人的,只要不要有太大動作都可以。”

遭消費者集中投訴“不退費”、“虛假宣傳”等

天眼查顯示,“升學教育”運營主體為深圳市升學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冊資本3210萬元,公司大股東趙偉軍,持股60.11%,同時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其它股東包括深圳市引導基金旗下的深圳市人才創新創業一號股權投資基金、深圳市國資委旗下的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

據公司簡介,升學教育是一家專注于成人學歷提升的互聯網教育培訓機構,先后與暨南大學、廣東科技學院、廣州南洋理工職業學院等廣東省知名高校達成戰略合作,主要業務為成人學歷教育培訓,包括服務涵蓋自學考試、成人高考、遠程教育、國開大學、研究生考試、教師資格證和會計資格證等多種考試項目,截止2019年12月與全國47所高校簽署招生協議,開設近50所分校,學習平臺累計服務學員20萬余人。

中國網財經記者梳理發現,在兩家投訴平臺上,黑貓投訴平臺涉及投訴共計3034個,其中處理完成2561個,仍有近500投訴未處理完成;聚投訴平臺有投訴1417個,其中處理完成1217個,仍有200投訴未處理完成;上述投訴內容多涉及“虛假宣傳”、“霸王條款、拒不退款”等。

如一位消費者今年10月8日投訴稱,“2020年7月4號報名升學教育,銷售人員忽悠讓我報保證班(首付998元),因錢不夠,又被忽悠貸款‘有錢花’11612元。”該消費者表示,后來他要求退款停貸,但深圳市升學文化傳播公司的銷售人員及班主任一直推脫,“說退款要扣助學費、手續費、課程費,課程按天數算,說退款要扣我3600元左右。”

來源:黑貓投訴

另有消費者9月21日投訴稱,“3月12日報名學歷提升課程輔導,服務期一共三年,??票究埔还?2960元,于8月31日正式提出退費,期間只有5個多月的時間,說要扣8400元左右。”該消費者稱,從提出退費要求后,升學教育便用各種原因拖延退費,并頻繁更換不同人員來對接退費問題,拖延至今仍未解決問題。

來源:黑貓投訴

招生老師宣稱“只要考場不交白卷都給過”

中國網財經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聯系到一名升學教育老師,該老師向記者推薦“視覺傳達設計”(學歷層次為本科)和“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學歷層次為???2個專業,并告知記者畢業后可拿到暨南大學頒發的大專畢業證和廣東工業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

來源:升學教育招生老師提供

中國網財經記者搜索暨南大學官網發現,暨南大學教育學院2020年5月22日發布的“2020年暨南大學教育學院自學考試教學點設置情況”一文顯示,深圳市升學教育培訓中心教學點是暨南大學教育學院的合作教學點,辦學形式為“自學考試業余助學班”。據報道,此前曾有媒體就此事聯系暨南大學教育學院,暨大工作人員表示,對“升學教育”所謂的“暨南大學授權的指定招生咨詢點”并不知情。

來源:暨南大學教育學院網站

此外,前述“升學教育”招生老師還向記者表示,“這個專業(即“視覺傳達設計”和“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畢業后有推薦就業,目前是全國通過率最高、拿證最快的專業,覆蓋90%的考題押題資料,大專本科連讀2年,就可讀完拿證。”

當記者向該老師提出“升學教育是否真的能覆蓋90%的考題押題資料”時,該老師稱,只要本人去考試,不交白卷,不會做的亂抄一遍題目都會給過的:“因為現場監考老師是暨南大學和升學教育的老師,相當于自己人監考,考試不會的話也可以看旁邊人的,只要不要有太大動作就可以,這個專業本身也是屬于那種‘包拿證’的。”

隨后,該招生老師還向記者介紹了上述設計專業2種不同收費標準的班型,一種是無憂晉升班(推薦就業),另一個是明星保障班(不推薦就業)。

在無憂晉升班中,大專+本科設計專業總學費33760元,打八折后27008元,報名首付998元,分期12個月(每月2167元);在明星保障班中,大專+本科設計專業總學費29860元,打八折23888元,報名首付998元,每月1907元。

該老師同時還稱無憂晉升班有“四大保障”:考前密卷+不過退費;職場進階課+就業推薦;成績優異獲得蘋果筆記本電腦;12期免息分期學。

據《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三)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9月份,廣東電視臺曾曝光“升學教育”誘導學員辦理假高中畢業證,假證還成功通過了教育部門的審核,該學員最終考上了大學。

在廣東電視臺的報道中,升學教育相關人員稱,因為目前高中學歷無法聯網查詢,所以升學教育的業務員會幫助學員辦理一些偏遠地區不知名中學的假高中畢業證,并推薦學員報考一些“審查不怎么嚴格”的大學,如果考試通過,就能夠順利讀上大學。

對于上述問題,中國網財經記者致函深圳市升學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聯系采訪,截至發稿,未收到任何回復。中國網財經對升學教育招生亂象事件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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