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記者從山東省教育廳獲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成立山東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關愛保護未成年人成長。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省政府確定成立山東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作為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
山東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 長:
王書堅 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副組長:
孫繼業 副省長
范華平 副省長
宮志遠 省政府副秘書長
王貞軍 省政府副秘書長
張連三 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劉炳國 省民政廳廳長
成 員:
孫文利 省文明辦副主任
李宗國 省委網信辦副主任
戴龍成 省教育廳副廳長
申延軍 省公安廳副廳長
趙立杰 省民政廳副廳長
李端衛 省司法廳副廳長
陳東輝 省財政廳副廳長
夏魯青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秦成勇 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賈 峰 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傅國慶 省法院副院長
段連才 省檢察院副檢察長
孫 巍 團省委副書記
張宏卿 省婦聯副主席
馮 雷 省殘聯副理事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
撤銷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廳廳長劉炳國兼任;常務副主任由省民政廳副廳長趙立杰兼任;副主任由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團省委、省婦聯等部門、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業務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辦公室成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單位人員參加。
撤銷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省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不再使用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名稱。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職責和省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使用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名稱開展相關協調指導工作職責統一交由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王原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