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階段,區域基礎教育教科研工作深刻影響著新時代學生核心素養的培育。徐州市教育局從本地區教科研事業發展實際出發,著力破解制約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多措并舉,創新實踐,切實加強縣域教科研能力建設,做優做強教科研支撐體系,促進全市基礎教育教科研事業發展水平不斷提升。
精準定位縣域教科研能力
2021年初,徐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開展全市教科研工作情況專項調研,梳理出縣域教科研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人員數量不足。全市各縣(市、區)教科研人員241人,兼任兩門以上學段學科的達77人,外聘兼職學科教研員23人,按照每學段每學科要配備至少1名專職教研員的標準,全市教科研人員缺口達百余人。二是管理體制不順。縣域教師發展中心“四合一”機構重組使教科研機構的完整性和獨立性受到影響,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教科研工作的組織管理體系。三是隊伍老化嚴重。縣域教科研隊伍年齡結構失衡,平均年齡47.8周歲,部分地區達50周歲以上。四是名師比例偏低。縣區教科研人員中,取得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者僅占9.4%,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占比更小,縣區、學段、學科間名優教師數量差異顯著。
針對徐州基礎教育體量龐大、城鄉二元結構特征顯著、縣域教科研事業發展不均衡不充分的情況,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見》《教育部關于加強新時代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的意見》對于健全教育科研機構體系、強化教育科研隊伍建設的要求,依據《江蘇省“十四五”教育發展規劃》“推動蘇北地區發展要適應人口變化和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規劃定位,徐州市教育局以優化縣區教研工作、提高教研發展水平、促進全市教育高質量發展為總目標,制訂出臺《關于加強縣(市、區)教研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將創新縣域教科研體制機制、優化教科研隊伍結構、提高教科研規范化水平等作為教科研體系建設的核心任務。
研制開發教科研發展評估 標準體系和教研課程
在省市教育行政領導和高校專家的指導下,徐州市研制了《徐州市基礎教育教研員專業標準》《縣(市、區)教研員年度發展性評價指標體系》《徐州市基礎教育教研發展水平評估指標》,建立了系統性的教科研體系建設評價標準。《徐州市基礎教育教研員專業標準》是教育行政部門進行教研員隊伍機構人員招聘、選調的基本依據和全體教科研人員自身專業發展的主要依據,具體包括:職業素養、教研能力和管理服務3個一級指標;政治思想、理論水平、專業修養、創新意識、課程能力、研究能力、管理能力、服務能力和教育指導等9個二級指標;主要標準28個。《縣(市、區)教研員年度發展性評價指標體系》是針對教科研人員個體年度工作成效設定的考核評價標準,是教科研人員年度考核、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評優評先及退出機制的依據,具體包括:職業素養、履職情況、工作績效和附加項4個一級指標;思想作風、專業素養、教學研究、課程指導、培訓服務、團隊建設、質量管理、教師成長、專業引領、專業學習、學術水平、品牌項目、教研創新等13個二級指標;主要標準27個。《徐州市基礎教育教研發展水平評估指標》是針對縣(市、區)教研機構的發展水平設定的評價標準體系,該體系的一級指標包含教研機構的教研作風、教研體系、制度建設、教研實效、附加項等5項;二級指標包含思想建設、教研職責、機構設置、隊伍建設、機制保障、管理制度、教研制度、課程管理、教學研究、教學質量以及特色工作和教學典型等12項;主要評估標準和要求共30項。以上三個評價標準成為徐州市教育行政部門評估、促進縣域教科研能力提升的重要標準依據。
基于教科研隊伍建設、學科課程建設、教育質量評價改革、教研員專業素養等方面的要求,徐州市開發實施教科研人員“教研四力”自主學習課程。一是理論(政策)轉化力,即教科研人員在教科研工作情境中,對相關領域教育教學理論和教育改革政策學習研究和貫徹落實的能力;二是課程領導力,即履行教科研工作職能所需要的教育管理、專業指導能力以及組織各項教研活動的能力;三是管理指導力,即引領廣大教師進行國家課程實踐,開展校本課程研究,設計開發優質課程資源的能力;四是教研創新力,即優化改進教研方式、提升教研針對性、有效性,促進教研轉型的能力。
扎實推進縣域教科研 能力建設九大項目
實施教研員配備達標工程。依據《徐州市基礎教育教研員專業標準》,各縣區從教研員職稱、學歷、教學實績和教研能力等方面規范教研員選拔、使用、管理制度,及時充實教研員隊伍,增強教研活力。在兩年內,各縣區每學段每學科要配備至少1名符合任職條件、具有一定教研經驗和指導管理能力的專職教研員,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兼職教研員參與縣區重要教研活動,承擔學科學術引領、教科研組織管理職責。
推進教科研人員專業素養提升項目。縣區教研機構指導教科研人員制訂個人專業發展三年規劃,加強對教科研人員個人業務能力、學術水平及參加培訓研修的管理考核,建立常態化、制度化的教科研人員學術管理考核機制,實施教科研人員年度學術規劃和報告制度,持續提升教科研人員專業水平。
優化創新教科研管理機制。一是建立健全小學、初中、高中全學段一體化的教研管理體系,避免分學段人為割裂教研機構的組織管理體制。二是探索跨學段、跨學科的區域教研融合機制,將立德樹人的要求有機融入教育科研全過程。三是落實教科研質量管理機制,解決教科研質量評價體系中的實際問題,有效提升教科研人員指導學校和教師改進教育教學活動的能力。
開展教科研人員年度績效考核。依據《縣(市、區)教研員年度發展性評價指標體系》,實施縣(市、區)教研員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建立縣(市、區)教研員準入、退出制度,促進教研人員和一線教師的崗位流動,充分調動教研人員研究教育改革問題、履行教研職責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加強育人關鍵環節研究。落實教育評價改革研究,推動建立以發展核心素養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指導學校和教師將課程教學、作業設計、考試評價等育人關鍵環節以及義務教育階段“雙減”工作、課后延時服務等教育改革要求作為重點任務,開展校本教研活動。
完善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制訂、推行區域教學質量評價、學校教學質量評價和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等系統性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各學段教學質量過程評價、增值評價、綜合評價的研究和實踐,把縣區學科教學質量評價與教科研人員工作掛鉤,提升縣區教科研工作對全市教育高質量發展的貢獻度。
打造教研特色品牌項目。落實落細“教研六化要求”,重視教研成果的物化和轉化,推進教研成果普及運用,以基礎教育質量發展進程中的重難點問題為研究對象,打造本地區教研特色項目和品牌項目,促進教研文化創新。
建立教科研成果獎評選制度。每兩年面向全市征集教研成果,開展優秀教研成果評選,鼓勵教科研人員、教科研機構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實施教科研機構發展水平等級評估。依據《徐州市基礎教育教研發展水平評估指標》,開展兩年一輪的教科研機構等級評估活動,對獲得優秀等級的教科研機構予以表彰獎勵,對不達標的教科研機構進行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到位。
合力筑起區域教科研 體系建設的立法保障
徐州市教育局在加強縣域教科研能力建設的組織領導、落實各項具體要求的同時,積極通過地方立法將基礎教育教科研建設方面的政策措施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增強制度的剛性,形成區域基礎教育教科研事業發展合力,為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2022年5月,《徐州市基礎教育促進條例》經省第十三屆人代會批準正式頒布實施,以地方法規形式對完善教育教學研究體系、開展縣域教科研發展水平等級評估等作出明確規定,保障了教科研體系建設政策舉措的長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