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培訓機構宣稱,能保證某科目達“A等”,也就是俗稱的“保A班”,你會心動嗎?
培訓機構還承諾,報名學生經過培訓,只要不無故缺課,參加“生地會考”成績未達A等者,十五個工作日內退還全部課時金額。
考慮孩子各科成績差,長沙市民張女士在孩子初二時報了湖南秦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秦學教育”)的“生物地理保A班”,培訓機構在協議中承諾:“未達A等,全額退費”。考慮到孩子各科成績差,夫妻二人心想:至少拿到一門A等也不錯。
2018年12月9日,張女士夫婦與培訓機構簽訂一份“保A協議”。然而,今年中考成績公布后,張女士孩子生地會考卻考出D等的成績,也就是說,5600元培訓費“打水漂”,張女士憑協議找到培訓機構退費未果。
8月9日,瀟湘晨報記者陪同張女士去退費,可剛見到原秦學教育古曲南路分公司負責人,對方就叫屈,他給出的答復是,張女士的孩子不配合教學,還擾亂課堂秩序,雙方曾就費用問題有過“口頭協議”。
01
家長:成績沒達標拒不退費
孩子上初二時,張女士老公接到秦學教育電話推銷,稱機構會舉辦“生地會考培訓保A班”,只要支付5600元,保證“生地會考”成績達A等。
考慮到孩子各科成績差,夫妻二人心想:至少拿到一門A等也不錯。2018年12月9日,張女士夫婦與秦學教育簽訂一份“保A協議”。
秦學教育在“協議”中稱,廣益學習中心招收“生地會考”培訓班學生,總課次50次,合計100課時,課時金額5600元。該機構承諾,報名學生經過培訓,只要不無故缺課,參加“生地會考”成績未達A等者,十五個工作日內退還全部課時金額。
張女士出示一份“收據”顯示,她于2019年1月17日付清了培訓費。而今年孩子生地成績證明顯示:生物66分、地理58分,加上體育成績,中考“提前考試科目”成績為D等。
既然會考成績不達標,根據上述“協議”,秦學教育理應退還所有培訓費,張女士找到該機構卻發現,秦學教育已更名為“大禹未來”,原負責人鄒先生自稱是“大禹未來”的員工,與秦學教育已無關系。
張女士說,雙方多次溝通中,鄒先生還是愿意對此事負責,但一直不愿退費,理由是:“孩子不配合教學,導致成績不達標”。
“這個理由很荒唐,白紙黑字協議在手,約定成績不達標就全額退費。”張女士認為,秦學教育拒不退費,沒有一點契約精神。
02
機構:此前曾主動提出退費遭拒
9日,瀟湘晨報記者陪同張女士來到位于古曲南路的秦學教育廣益學習中心,這里已更名為“大禹未來”。負責人鄒先生解釋稱,秦學教育已經退出湖南市場,相關業務轉給“大禹未來”培訓機構,兩個品牌無任何關聯,他本人也由之前的負責人變為員工。
對于上述投訴,鄒先生表示很“冤枉”。他承認,秦學教育與張女士簽訂了“保A協議”,但課前須知約定,“學生必須全力配合教學,不得無故缺課,認真上課并完成作業”。
“她(張女士)的小孩極其不配合教學,才上兩節課,老師就反映上課不認真,擾亂課堂紀律,還影響其他孩子正常學習。”鄒先生說,機構意識到不能保證該孩子考試成績,于是聯系家長勸退,當時給出兩個建議:扣除兩節課課時費200元左右,退還余下費用,孩子換個輔導機構;加錢上一對一教學班。
鄒先生說,張女士老公到場溝通,但沒有采納前述兩個建議,雙方經過協商,口頭約定:孩子繼續培訓,機構不保證考試效果。考慮到金額不大,家長也“同意”,才沒有簽訂補充協議或廢止此前的“保A”協議。記者現場撥打張女士老公電話求證此事,他否認有過“口頭協議”,當時只是拒絕加錢上一對一教學班。
考慮到確實簽訂了“保A協議”,加上記者的多番協調,原秦學教育相關負責人現場退還張女士5600元培訓費,雙方就此事達成和解。
天眼查數據顯示,湖南秦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古曲南路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3日,負責人為鄒先生,登記機關為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經營范圍不包括教育培訓。不過,該公司已于2020年4月1日依法注銷營業執照,注銷原因為“決議解散”。
03
如有新共識,應簽書面補充協議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律師說,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雙方訂立的合同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屬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條款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劉明律師提醒家長,在培訓前應把和學校談妥的條件均寫入合同中,再付費并要求開具發票,便于日后維權;對學校而言,除了嚴格依照合同履行教學義務外,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問題并與學生家長達成新的共識,應以書面補充協議的方式固定證據,從而維護雙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