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黑龍江省出臺《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實施方案》。要求探索將藝術類科目納入中考改革試點,將中小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納入學生發展評價指標,各級各類學校不得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
《方案》要求,完善教育生態考核評價機制。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方案》明確,改革學校評價,推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完善幼兒園分類評估體系,重點評價幼兒園科學保教、規范辦園、安全衛生、隊伍建設、克服小學化傾向等情況。制定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準,主要評價學生全面發展的培養情況,突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學生發展指導、優化教學資源配置、有序推進選課走班、規范招生辦學行為等內容。
加強“雙高計劃”建設過程管理和成效評價,探索高職專業認證,引導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推進職普融通改革,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合作機制,開展高層次學徒制試點。支持職業院校開展社會化職業技術技能培訓,將承擔職業培訓情況作為核定職業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總量的重要依據,推動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加強“雙一流”建設過程管理和成效評價,以“雙一流”建設引領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完善師范類院校質量評價體系和績效考核辦法,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設立教育評價、教育測量等學科專業。探索開展應用型本科評價,有序推進工程類、醫學類、師范類等專業認證。改進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學評估,建立分層次、分階段、分類型的評估體系。
《方案》提出,全面落實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建立健全師德失范行為通報警示制度,發布師德師風負面清單,設立各級各類學校師德師風舉報平臺。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對違反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教師堅決實行“零容忍”,嚴肅查處有償補課與介紹生源、收受禮品禮金、言行不當、學術不端等問題。對出現嚴重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探索實施教育全行業禁入制度。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辦法,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傾斜,向教學一線和教育教學效果突出的教師傾斜。高校領導班子成員每學期至少給學生講一堂思政課或形勢政策課。
《方案》提到,改進中考體育測試內容、方式和計分辦法,形成激勵學生參加體育鍛煉的有效機制;探索建立學校美育評價制度,開展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把中小學生學習音樂、美術、書法等藝術類課程以及參與學校組織的藝術實踐活動情況納入學業要求。探索將藝術類科目納入中考改革試點。改革中小學綜合素質評價,將德智體美勞全面納入學生發展評價指標,切實扭轉單純以學業考試成績和升學率評價中小學教育質量的傾向。
進一步完善中高考改革方案,創新中高考命題方式,增強試題開放性,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建設和使用辦法,逐步轉變簡單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的招生模式。完善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健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深化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加強科研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考查。各級各類學校不得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
《方案》還提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帶頭扭轉“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以崗位需求為目標的人才使用機制,改變人才“高消費”狀況。完善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聘辦法,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落實職業學校畢業生與普通學校畢業生同等對待政策。推動用人單位以崗定薪、按勞取酬、優勞優酬,建立重實績、重貢獻的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