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嚴禁學校組織中小學生參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圍的聯考或月考
2021-08-05 14:52:44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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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上海市教委在其官網上發布了《關于印發上海市中小學2021學年度課程計劃及其說明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嚴禁學校組織中小學生參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圍的聯考或月考。

《通知》明確提出,嚴禁對小學一至三年級進行全學區、全區范圍的任何形式的學科統考統測(包括學業質量監測)。嚴禁對四至八年級進行全區范圍的學科統考統測;各區若要進行學業質量監測,每學年不超過1次,且只能隨機抽樣監測,隨機抽取的學生比例不超過本年級的30%。

《通知》指出,根據市教委有關文件的要求,小學生學業評價嚴格實行等第制;小學階段不進行期中考試或考查;小學一二年級可進行期末考查(一年級不得進行書面考查);三四五年級期末考試僅限語文、數學兩門學科,其他學科只進行考查,考查形式可靈活多樣,嚴格執行等第制。

初中除語文、數學、外語學科可舉行期中、期末考試以外,其他學科只進行期末考試或考查;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學科采用開卷形式(或以開卷、閉卷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考查;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學科應加強動手實驗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勞動技術、體育與健身、藝術、音樂、美術學科只進行操作、應用和實踐性的考查。

《通知》提到,根據教育部和有關部委的文件精神,中小學要堅持開設好廉潔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含青春期教育、預防艾滋病教育和毒品預防教育等)、國防教育、民防教育、民族團結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環境教育等專題教育。

此外,《通知》要求2021學年上海全市小學階段進一步全面實施“快樂活動日”,鼓勵各區在總結小學“快樂活動日”實施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在初中學校實施“快樂活動日”的試點工作。(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魏其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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