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控學科類培訓機構開班時間 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
2021-07-27 11:23:27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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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印發。教育部指出,據統計,目前全國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數量十分巨大,已基本與學校數量持平,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如果任其發展,將形成國家教育體系之外的另一個教育體系,不僅增加學生課外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還會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違法違規情況突出。由于違法違規成本較低,導致無證無照機構屢禁不止,虛假宣傳、超前超標、亂收費、與中小學招生入校掛鉤等違法違規行為依然存在,機構倒閉、卷款跑路等事件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三是被資本裹挾狀況嚴重。近年來大量資本涌入培訓行業,展開“燒錢”大戰,廣告鋪天蓋地,對全社會進行“狂轟濫炸”式營銷,各種販賣焦慮式的過度宣傳,違背了教育公益屬性,破壞了教育正常生態。為此,《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提出了以下舉措。

一是堅持從嚴審批機構。《意見》要求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意見》要求各地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準、嚴格審批。

二是嚴禁資本化運作。《意見》要求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三是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培訓機構主要采用的是自編材料,一些英語培訓機構使用境外教材。《意見》要求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教育部將出臺《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對培訓材料管理提出要求。

四是嚴控學科類培訓機構開班時間。《意見》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五是學科類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后,對其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由各地政府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準,首先在試點地區實行,之后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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