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開始全面實施。一時間,“教育懲戒”不僅成為教育界熱議的話題之一,也引發了很多家長的思考。
三字經有言,“養不教,父之過”,因此不少家長認為“懲戒是父母的權利”“父母懲戒孩子是理所應當的”。某調查問卷顯示,有55%的家長表示“控制不住脾氣,老想發火”,而家長因焦慮燃起的怒火又會引發家庭懲戒的“戰火”。懲戒是教育的一種特殊形式,是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家庭中,教育懲戒的邊界在何處?家長該如何科學實施教育懲戒,浸潤孩子身心成長?筆者作為一名小學教師,想為焦慮的家長朋友們支招。
堅持教育懲戒的科學性
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曾說:“用毆打來教育孩子,不過和類人猿教養它的后代相類似。”可見,科學的教育懲戒方式對孩子成長有重要影響,如果家長管理不好自己的怒火,就會一不小心使用“類人猿教子方式”。
教育懲戒應當可行有效,符合教育規律,要以兒童發展為根本目的。有效的懲戒能起到及時止損和糾正的效果,讓孩子在懲罰中認識錯誤,并養成自省的好習慣;不恰當的懲戒方式則會直接傷害孩子的自尊,讓孩子變得膽小、自卑,甚至養成撒謊、逃避等壞的行為習慣,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
其實,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有預定好的成長密碼,家長應當解鎖其背后的奧秘,采取相應的教育措施。比如,處于“動作精細期”的孩子對于撕紙由衷熱愛,他們通過撕紙滿足好奇心,鍛煉手指抓握能力;處于“自我建構期”的孩子,他們會認為“世界是我的,別人也是我的”,因此,這個時期的撒謊不涉及道德問題;處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正從兒童向成人過渡,性格沖動,存在許多心理矛盾,叛逆正是他們心理矛盾的表現……在這些特殊時期,如果只是簡單粗暴地要求孩子“聽話”,極易導致家庭育人的挫敗感,甚至引發父母以表達不滿為目的的所謂的“懲戒”。只有采用相應的教育方式,滿足孩子成長的需求,才能幫助他們順利度過每一個重要的成長階段。
此外,教育懲戒還應當遵守法律的相關規定,正確適度。每個生命個體都屬于社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家庭對于孩子的教育懲戒同樣受法律約束,必須區分家庭懲戒和家庭暴力的本質內涵。201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已明確提出“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但這并不表示家長在教育孩子時要放棄懲戒權,而是要把握好家庭懲戒的邊界。從一些新聞上可見,有些家長秉持著“我都是為了孩子好”的觀點,用難以自控的不良情緒為火種,點燃了過度懲戒的火把,使孩子的身心受到極大創傷,這種傷害可能伴隨著孩子的一生。
保持教育懲戒的統一性
教育的一致性原則要求家庭和社會要與學校教育相互配合,步調統一。教育懲戒作為教育的一部分,也須遵從一致性原則,讓孩子在成長道路上接受時間和空間相統一的教育觀念。英國教育家赫伯特·斯賓塞說:“前后不一致是教育中最嚴重的錯誤之一。”可見,教育者的觀念及做法的統一性對孩子的認知、行為會產生較大影響。
教育懲戒的統一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家庭和學校教育懲戒的統一性,二是家庭成員間教育懲戒的統一性。
孩子的成長需要兩只翅膀,一是老師,二是家長。家校合作,協調統一,是孩子成長的催化劑。教育懲戒同樣需要家校統一步調。在家里和學校,學生的行為表現大體上是一致的。例如,一個學生在家里不善于管理自己的物品,房間一團亂,那么他在學校里學習用品的收納能力也會相對比較弱,家長和老師應在同一時間段內,規定孩子近期學習習慣訓練重點為“學習物品的收納與整理”,關注其存在的問題,加以引導,督促他及時改正,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家長與老師應保持教育方向的統一性,家長對老師采取的教育懲戒表示理解和支持,并在家庭中積極配合,加以強化,方能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孩子年紀尚幼,習慣于服從,缺乏主見,在他們心中長輩有很高的威信,家長對孩子教育懲戒觀念或方式的統一,就意味著相同信息的重復,能夠促進孩子向同一方向發展,使孩子易于接受。反之,如果家長之間意見有分歧,不同的教育信息會互相干擾,孩子便無所適從,很自然地傾向于保護他們的一方,那么持正確觀點的家庭成員所做的努力也就無濟于事了。因此,在家庭中實施教育懲戒時,每位家長對孩子的要求要做到前后統一,夫妻雙方、祖輩與父輩對孩子的教育懲戒觀念也要保持一致。
追求教育懲戒的巧妙性
魯迅說:“中國中流的家庭,教孩子大抵只有兩種方法。其一,是任其跋扈,一點也不管,罵人固可,打人亦無不可,在門內或門前是暴主,是霸王,但到外面,便如失了網的蜘蛛一般,立刻毫無能力。其二,是終日給以冷遇或呵斥,使他畏葸退縮,仿佛一個奴才,一個傀儡,然而父母卻美其名曰‘聽話’,自以為是教育的成功,待到放他到外面來,則如暫出樊籠的小禽,他絕不會飛鳴,也不會跳躍。”中國大部分家庭采用“打罵”或“冷處理”的懲戒方式,只會讓孩子感受到家長的暴脾氣和被拋棄的恐懼感,從而與父母產生心理隔閡。
育人才是教育懲戒的真正目的,巧妙的懲戒能促進兒童的長遠發展。教育懲戒的巧妙性是教育智慧的體現。葉瀾教授在《教師角色與教師發展新探》中提到:“我把教育智慧歸結為解決教育教學的新情況、新問題的能力,轉化教育矛盾和沖突的教育機智,及時選擇、調節教育行為的魄力,促進學生積極發展和創造魅力等幾個方面。”
家長和老師作為教育者,應巧妙地實施教育懲戒,讓教育充滿愛的氣息。例如,當一個語文基礎知識較薄弱的孩子每次都為字詞需重新聽寫而苦惱時,家長和教師便可悄悄為這位孩子開啟教育懲戒的“綠色通道”。教師可以提前將聽寫的字詞發給家長,家長可配合老師幫助孩子在家復習、鞏固,讓孩子借由懲戒提前接觸教師考查的知識,降低難度,減少孩子對于生字詞聽寫的恐懼感,增加學習的信心。育人者,要做孩子的引路人。因此,真正的關心會讓家長和老師更及時、更精準地發現孩子的困難,除了直接給予幫助,有時給懲戒裝上“提前助力”的內核,讓孩子悄悄地獲取力量,未嘗不是一種可行的辦法。(劉蔓萍 )